对学龄前弱视儿童实施护理干预的临床观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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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龄前弱视儿童实施护理干预的临床观察

潘昱昕李燕飞张松艳

(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郑州450003)

【摘要】弱视是一种常见而严重的眼病,是因为儿童视觉发育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视觉细胞的刺激不足,而引起矫正视力比同龄正常儿童差。在早期合理的治疗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我们采用了护理干预手段来提高180名学龄前弱视儿童的治疗效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较好的结果。

【关键词】弱视儿童;护理干预;临床观察

【中图分类号】R473.7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1752(2018)26-0276-02

1.资料与方法

2017年3月—2018年3月对学龄前弱视患儿经散瞳验光确诊为屈光不正性弱视、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共计180例(180只眼),年龄2~6岁。其中,2~4岁71例,4~6岁109例。轻度弱视59例,中度弱视87例,重度弱视34例。

2.方法

2.1护理干预方法

(1)遮盖法:用椭圆形眼罩遮盖健眼,双眼弱视者交替遮盖,强迫使用弱视眼;(2)精细作业训练法:指导患儿画画及穿针线、小珠子,消除患儿弱视的抑制,促进弱视眼黄斑部功能的充分发挥。

2.2进行视力保健知识宣讲

对家长发放视力保健知识相关宣传画册,利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对家长及儿童宣讲视力保健内容,采取定期进行讲座、座谈、宣传动画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FLASH动画、幻灯片等方式动态展示相关知识,使家长认识到儿童的视力、屈光度会随着年龄变化产生变化,并使家长正确认识视力检查。

2.3家庭精细作业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根据孩子的年龄、性格、爱好来选择一些既能吸引孩子注意力,又能训练手、脑、眼协调一致的项目。文静的孩子选择描图、剪纸、穿针、刺绣等,好动的孩子选择一些带有刺激性的微小模型拼装、帮助家人做家务,把粮食中的小杂质拾出来,蔬菜中的小虫找出来等,对患儿的每点进步我们都及时的给以鼓励。

2.4戴镜疗法与护理

弱视多伴有屈光不正,我们只有正确的散瞳验光,佩戴正确的矫正眼镜,才能在戴镜的基础上配合弱视训练,让清晰的物像反复刺激视网膜的光感受器细胞,提高视觉的敏感度。由于测视者的年龄小,不能像成人正常的描述,所以需要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细致的指导,亲切的话语,取得患儿的信任,以配合检查,验出最真实可靠的度数。护理人员要协助患儿选择质地较轻的框架,避免因为佩戴眼镜而影响患儿鼻子的发育,指导患儿正确戴镜。对活泼好动的患儿要在眼镜腿上系绳,以免在活动时眼镜滑落。要求家长每日监督检查患儿戴镜的时间,电话随访患儿,告之坚持治疗。

3.结果

3.1不同年龄弱视患儿疗效比较见表1

4.讨论

儿童的身体各部分器官都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其中眼球发育最为明显,虽然儿童的眼球结构已经形成,但视觉功能、眼球各部分组织还在生长发育当中,如果儿童患有先天性白内障、屈光参差、高度近视、高度远视、散光等,则会导致弱视。若发现及治疗不及时,会造成视力终身性低下。临床上主要在儿童出现眼部疾病、视力问题后对患儿进行治疗,并在就诊时对患儿家长进行相关知识宣讲,但一般效果差。如果能够加强对患儿家长的宣教工作,提高家长对弱视治疗的认知和重视,叮嘱家长对儿童进行监督,并通过对儿童建立起专门的视力管理档案,利用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提高弱视治疗的依从性及治疗效果。

关于弱视的治疗,目前公认的观点是年龄越早越好。通常认为0~3岁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至5~7岁为敏感期,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及敏感期内的疗效明显高于超出此期者。本组病例,2~4岁患儿疗效明显高于4~6岁患儿。遮盖疗法配合精细训练是治疗弱视的首选方法之一,操作简单、效果肯定,但需要长期坚持、不断调整,只有通过随访与复查能了解效果、发现问题及调整治疗方案,同时防止健眼产生遮盖性弱视。由于遮盖疗法、精细训练需要长期反复的做同一动作,时间久,容易产生逆反心理,患儿常常不能长期坚持,导致半途而废。因此与患儿建立良好的关系和给予适当的情感支持,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要理解同情患儿,与患儿建立平等、信任的人际关系。在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的同时,要及时评估患儿的心理情绪,了解患儿的个性、心理特征,主动向患儿介绍相关诊疗和病情情况,使患儿了解治疗的过程,增进患儿对自己的信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患儿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确面对疾病及治疗的过程,能够保持最好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另外,护理人员还要学会倾听,倾听患儿诉说疾病的症状,和给自己带来的烦恼,并给与理解与同情,倾听时态度要真诚,对患儿的配合给与适当的鼓励,向家属讲解疾病的相关知识,让患儿有良好的家庭氛围,同时与患儿的学校取得联系,让周围的同学不会因患儿遮盖眼睛而取笑患儿,减少自卑心理。

【参考文献】

[1]叶羞花.社区护理干预对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行为的意义[J].中国实用医药,2017,12(10):1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