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保护条例修改原则评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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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朱鎔基总理签发339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修改后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称新《条例》),新《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在新《条例》中规定,1991年6月4日由国务院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废止。由此确定并完成了新、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正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