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试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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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试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张瑜

张瑜(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武汉430065)

摘要: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偏低,职工缴费年限偏短,而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偏长,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我国养老保险的支出负担将会越来越重,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从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现状出发,分析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试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可行性,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试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法定退休年龄;养老;弹性退休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09)14-0043-02

一、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20世纪50年代制定的。法定的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劳动者劳动义务,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界限。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不分干部还是工人),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对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又放宽五年期限[1]。这些规定是根据我国建国初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制定的,当时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只有50多岁,而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均寿命也提高到了72岁。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大幅增加意味着老龄化社会即将到来,这也将会导致老人退休后养老金的支付压力会越来越大,国家财政负担加重。考虑到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等诸多因素,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二、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法定退休年龄相对偏低

我国现行退休政策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可提前到50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预期寿命已经从1949年的50岁提高到了现在72岁。就人均预期寿命延长22岁的这个差距来说,我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相对偏低。较低的退休年龄与继续延长的人均寿命不仅说明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偏低,而且也必然会加剧国家对养老保险费用的负担程度,适当提高退休年龄可以缓解国家财政负担。

(二)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弹性[2]

我国目前推行“一刀切”的退休政策,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快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因为现有的法定退休年龄并未充分考虑到那些高级知识分子的受教育年限,现在受教育的年限很长,等到博士毕业也已属于大龄,他们工作的时间也就缩短了,如果按照现在的法定退休年龄,他们最多也只能工作30年就要退休了,可是那时他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三)法定退休年龄的性别差异

目前由退休年龄的性别差异也产生了很多问题。据统计,女性的人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而且女性的社会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现代女性可以和男性承担相同的社会经济责任,法定退休年龄的性别差异体现了对女性的不公平,所以现行政策应该对男女法定退休年龄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试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可行性

(一)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

从20世纪50年代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50岁延长到现在的72岁,而且人口身体素质也在提高,这都为我国试行弹性退休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客观条件。

(二)我国人才的文化素质大幅度提高[3]

21世纪国家大力发展人才战略,我国城镇人口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0%左右,与19世纪50年代相比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而且文化程度越高意味着工作年限越短,也就是说个人付出的教育时间与得到的工作回报时间成反比,这样的结果是所有受教育的人不愿接受的,而且这也不利于职工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弹性退休年龄制度的试行可以给许多学有所用的知识分子或是专业技术人员更多对社会做贡献的机会,让自身的效用得到最大的发挥。

(三)弹性退休年龄制度的试行有助于减缓养老金支付的压力

根据2000年我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3014万人,占总人口的10.3%;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8838万人,占总人口的7%。而且据相关部门预测,到025年我国老龄人口预计可达到20725万,2050年为37422万,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给我国养老金的支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最近,据国际劳工组织的一项研究显示,如果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70岁,养老金费用的支出将减少一半以上。试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可以延迟几年支付一部分人的养老金,这不仅有利于增加养老金的积累,而且有利于减缓由于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压力。

(四)弹性退休年龄制度的试行对劳动力年龄人口的就业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因为弹性退休制度特别强调“弹性”,是有选择性地推迟某些岗位职工的退休年龄,年轻人还是可以有更多的工作机会,只是有些职位老年人可能比年轻人做得更好,现在的年轻人只要踏实肯干,增加自己的个人素养,提升自己的才华,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的。

四、提出试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建议

(一)试行弹性退休制度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

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政策调整。所以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我国应尽早对退休年龄做出调整,应在今后的几十年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延长退休年龄可以每5年提高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另外,现在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被重视,女性的退休年龄也该与男性有相同的选择权,以实现社会的公平。

(二)试行弹性退休制度应在不同行业间进行

弹性退休制度是指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等方面具有某种较为灵活的选择弹性空间。不同行业的职工工作形式不同,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和工作能力选择退休方式。试行弹性退休制度可以增加人们选择退休年龄的自主权,可以让老年人有更多的选择他们退休的方式,特别是可以充分发挥我国知识型和技术型人才的劳动潜能。

(三)试行弹性退休制度可以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试行弹性退休制度过程缓慢,在推行过程中也将会面临很多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试行这个制度,鼓励一部分人延长退休年龄,可以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比如延迟退休一个月,养老金就相应增加0.5%,以便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制度中来,同时还可以抑制提前退休。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延长退休年龄很难快速实行,这还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所以试行弹性退休制度更容易让人接受,只是现在最关键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制定弹性退休制度时要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并且要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尽量给广大职工带来更大的福利,从而被他们所接受。

参考文献:

[1]孙玄.关于退休年龄的思考[J].人口与经济,2005,(3).

[2]武慧.对我国现行退休制度的经济思考[J].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5,(3).

[3]丁煜.退休年龄有弹性吗?[J].社会阅览,2000,(7).

[4]李娟.我国调整退休年龄研究综述[J].甘肃社会科学,2005,(5).

作者简介:张瑜(1983-),女,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从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与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