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电信管制长期维持“政监合一”模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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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专家陈金桥博士日前指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电信管制机构仍须维持“政监合一”的监管模式,但应当对监管体制进行改良,重点在于提高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并加强能力建设。但从长远来看,我国未来的电信监管体制应当按照“适时适度”的原则,逐渐实现“政监分离”的目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