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康复治疗的必要性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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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康复治疗的必要性探讨

苏旭泽王辉阴爱东

苏旭泽王辉阴爱东(三门峡职工康复医院河南三门峡472000)

【摘要】自2007年6月—2010年8月,我院共收治脊髓损伤患者28例,通过系统的康复治疗,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的探讨脊髓损伤患者进行康复治疗的必要性,以提高脊髓损伤患者的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方法采用现代康复医学模式,对本组28名脊髓损伤患者进行系统的康复治疗,并采用功能独立性(FIM)评定对比本组患者康复前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改善情况。结果本组病例通过康复治疗,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改善最少的为增加8分,改善最大的为增加31分,平均评分增加19.6分。结论系统的康复治疗对脊髓损伤患者改善残存功能,减少并发症,明显提高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脊髓损伤康复治疗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中图分类号】R4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30-0211-02

1.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共有28例,其中男22例,女6例;年龄在17岁—63岁之间,平均年龄43.9岁;致伤原因,其中外伤性脊髓损伤25例(交通意外4例;重物砸伤12例;高空坠落9例),外伤性脊髓损伤3例(脊柱退行性变2例;肿瘤1例);其中颈段脊髓损伤9例,胸段14例,腰骶段5例;按ASIA标准分级A级11例,C级10例,D级7例;开始康复治疗最早患者为伤后21天,最晚开始康复治疗为伤后8年。

2.康复评定

康复评定是在康复医师主持下,由各专业治疗师、康复护士参加,必要时可请患者和家属参加。依据脊髓损伤神经功能分类国际标准[1]进行脊髓损伤分类诊断评定,以指导制定康复目标及康复治疗方案;特别是对脊髓损伤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评定,本组患者均采用功能独立性(FIM)评定,对患者在康复前后给予功能独立性评定,以判断康复治疗效果。

3.康复治疗[2]

3.1急性期康复治疗(伤后-8周内)

3.1.1良肢位训练:患者卧床时应注意保持肢体处于良好的功能位置,包括下肢支具及“丁”字鞋外固定,并对卧床患者定时变换体位,一般每2小时翻身一次,以防止压疮形成。

3.1.2关节被动运动:对瘫痪肢体进行关节被动运动训练,1-2次/天,关节在各轴向活动20次即可,以防止关节挛缩和畸形的发生。

3.1.3早期坐起训练:对伤后脊柱稳定性良好者,术后1周左右即可开始坐位训练,每日2次,每次40分钟,训练从床头抬起30°开始渐至90°。

3.1.4站立训练:坐位训练完成后,无体位性低血压等不良反应即开始在脊柱支具保护下的站立训练。

3.1.5呼吸及排痰功能训练:对于高位颈段损伤的患者给予咳嗽、咳痰能力训练,并训练腹式呼吸运动,增强肺功能以预防及治疗呼吸系统并发症。

3.1.6大小便的处理:将留置导尿方法改为间歇清洁导尿及膀胱区叩击法,要严格制定饮水制度,并记录出入水量;直肠牵张训练,并使用缓泻剂与润滑剂以解决便秘及直肠功能障碍。

3.2恢复期康复治疗

3.2.1肌力及耐力训练:肌力训练的目标是使肌力达到3级以上。肌力3级的肌肉可以采用主动运动;肌力2级时采用助力和主动运动;肌力1级时采用功能性电刺激进行训练。脊髓损伤患者为了使用轮椅和拐杖以及转移,还要重视耐力及正常肌力的增强训练。

3.2.2转移训练:包括床与轮椅、轮椅与座便器之间的转移训练,可有他人协助和独立转移训练。

3.2.3坐位训练:可在床上进行坐位训练,可在长坐位和端坐位两种姿势下进行训练以达到坐位动态平衡。

3.2.4步行训练:进行双杠内的站立及行走训练。视损伤程度可使用支具矫形器步行,训练目标包括治疗性步行、家庭功能性步行、社区功能性步行。

3.2.5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特别是四肢瘫者,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尤其重要。自理活动如吃饭、梳洗、穿衣、转移技巧等训练。

3.2.6物理因子治疗:针对患者不同情况,选用经皮神经电刺激、中频脉冲电治疗、痉挛肌治疗仪等给予治疗。

4.脊髓损伤康复效果评价

本组患者均给予全面的康复治疗,康复住院时间最短为1个月,最长为6个月,平均2.7个月。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均采用功能独立性量表(FIM)给予康复前后进行评定,经对比后评分改善最少的为增加8分,改善最大的为增加31分,平均评分增加19.6分,总体康复效果满意。本组患者进入系统康复治疗后出现2例泌尿系感染、2例压疮及1例肺部感染,其余无其他并发症发生。

5.讨论

5.1脊髓损伤是一种严重致残性创伤,往往造成不同程度的四肢瘫或截瘫。脊髓损伤目前尚不能治愈,正规的康复训练是目前最有效的治疗方法,通过必要的康复治疗,充分发挥残留功能,开发潜在功能,预防各种并发症的发生,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减低致残率。研究显示:尽早开展全面系统的康复治疗可明显缩短住院时间,降低医疗费用,利于患者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3]。显然目前只有对脊髓损伤患者采取积极的康复治疗,才是最有效的治疗措施。

5.2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工矿、交通的逐年发展,脊髓损伤患者近年来发病率呈上升趋势。目前在我国,针对脊柱创伤的减压、复位、固定技术已得到普及,但脊髓损伤康复治疗与临床衔接不上,所以脊髓损伤患者只等于完成了医疗过程的50%;尤其在基层医疗单位不重视康复医学的发展,康复意识及观念落后,另外患者及家属对康复医学了解甚少,以及经济能力不能支付后期的康复治疗费用,能接受早期及恢复期康复治疗的患者甚少,这就为很多脊髓损伤患者重新回归社会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所以在基层医院积极开展康复治疗,宣传现代康复理念,使更多的脊髓损伤患者从中获得更多的益处,显得尤为重要。

5.3在基层医院,脊髓损伤患者伤后行手术治疗后,多数强调卧床休息,限制早期活动,等进入康复中心治疗的患者也多在术后2—3个月,多数患者均没能在伤后早期进行系统的康复治疗;在临床医院住院时间越长的患者,后期出现并发症的机率就越多(如泌尿系感染、关节挛缩、肌肉萎缩、痉挛、压疮、心肺功能低下、低蛋白血症、骨质疏松等),为后期康复治疗增加一定的困难,且错过了最佳的康复时机。有资料显示,脊髓损伤患者进行了早期康复治疗,可达到康复时间短,功能恢复程度高,并发症越少,康复效果好的目标[4]。因此,脊髓损伤必须开展早期康复训练和全面系统的康复治疗。

参考文献

[1]李建军,周红俊,孙迎春,等.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第6版.2006)〔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7;13(1):1-6.

[2]南登崑.康复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228-230.

[3]关骅.临床康复学[M].北京: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91,114.

[4]关骅.美国脊髓损伤医疗康复考察与借鉴[J].中国脊柱脊髓杂志,1998;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