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对项目管理的启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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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对项目管理的启示

孙正才李冬梅

孙正才SunZhengcai;李冬梅LiDongmei(中铁十四局集团五公司,兖州272100)

(TheFifthProjectCo.,Ltd.ofChinaRailwayBureau14Group,Yanzhou272100,China)

摘要:通过南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诉某铁路施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引发关于项目管理的启示。

Abstract:Theconstructioncontractdisputecasethatasouthernengineeringlimitedcompanyappealtoarailwayconstructioncompany,causedtheinspirationtoprojectmanagement.

关键词:项目;管理;启示

Keywords:project;management;inspiration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0-0069-01

1案件事情经过

2001年4月,集团公司承建某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发包的轨道交通一号线C标段工程。由集团公司所属甲公司和乙公司一起施工。乙公司项目部负责施工C标段的部分工程。2001年6月,为了及时完成施工,乙公司项目部与本案的原告方(某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将工程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告负责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原告于2002年4月左右擅自停工并离开现场。迫于工期紧张,项目部另行组织相关人力物力,完成了剩余的工程,并且还被迫代原告支付了其欠下的材料款、工资等未结清款项。为了防止纠纷发生,乙公司还于2002年4月26日致函原告通知其办理验工决算,但是原告方一直都没有进行结算。2004年9月,原告突然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谎称全部工程均系其完成,要求乙公司将所有工程款全部支付给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乙公司项目部自行组织应诉,在当时审理中,法庭认为原告的工程量无法确定,要求进行鉴定,但原告拿不出全部工程图纸,无法进行鉴定,只好撤诉。2006年11月原告以同样的诉讼请求再次将乙公司和集团公司告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乙公司和集团公司连带赔偿700多万的欠款。原告方从业主手里拿到了全部工程的施工图纸,集团公司与业主结算的相关资料。法院凭借这些资料作出鉴定报告。根据鉴定报告,一审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乙公司承担败诉的责任,赔偿原告人300多万工程款及利息合计达500万。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通过乙公司多番努力,高院法官对乙公司的情况较为体谅,但由于乙公司资料丢失,无法举出有效的证据,法院也无能为力。迫于这种情况,加上一审法院判决数额庞大,乙公司与对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法院的协助下同对方达成协议,给付对方240万工程款。至此,此案全部结束。

2案件情况分析

本案从帐面上来看,乙公司赔偿240万是没有依据的。但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结果?问题出在哪里?下面就本案的关键点做出阐释,并分析其中的原因。①合同管理不善是导致案件败诉的主要原因。合同文本没有大的问题,但和对方签订了合同之后,没有注意在合同履行中的监控。尤其是没有及时在对方未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给对方相关的因什么原因解除合同的函件。②没有和对方及时结算是导致该案件的直接原因。③诉讼证据的缺失是官司败诉的关键因素。作为一个正规的企业,有着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管理方式应该纳入到法律的监控之中。④与集团公司、兄弟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上,缺少明确的书面材料。由于传统和习惯,很多时候内部公司之间没有严格合同,也没有谈话记录等等,这些将来就会产生问题。

3几点启示

3.1项目管理应注意的问题项目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战场和关键所在,抓好项目部的法律监控也就抓住了整个诉讼纠纷的脉络。以上案件告诉我们,在项目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3.1.1项目部要抓好合同的管理。目前合同的签订基本上都要经过上级机关的审查,由机关相关部门进行监控。关键是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要及时审查及上报。计价部门是作好合同管理的关键部门。除了要做好工期的安排、工程量的计量等事之后,要做好各个施工队伍合同的签订、备档、台帐的建立等工作。项目部在起草相关书面文件时,要注意用词的准确性,无异议性,明确性。给施工队伍发出的文件、文书一定要书面并加盖公章,并且要送达对方负责人手里由其签字,也可保存好邮局的发件证明。如果是重大影响的事件,可采取公告送达,或在当地媒体上公开有关文件,或将此事上报上级机关,由上级机关给对方发函。

3.1.2项目部各部门做好资料建立、保全等工作。对于诉讼来说,最关键的就是证据,而证据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书面文件、来往函件以及相关的图片和视听资料。具体有关部门要做到:①作好材料的交付工作,材料款是一项工程的重要内容,因此要作好业主供应材料与施工队的交接工作,留好相关的记录和凭证。②现场施工技术员要做好技术交底、施工日志的记录。施工日志是对当时工地的施工情况很重要的反映,能够直观的反映施工队伍的有关问题等。③项目部作好结算工作。工程结束后,要尽快做好结算,因为时间越长资料丢失的越严重。另外,做结算还要做的完美,要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进去,要在结算单上注明所有事项全部结清的条款。④做好收尾工作。这里主要是指项目部工程做到末期,原先健全的组织只剩下几个主要人员时,依旧要做好大量资料的制作、保全工作。要配合上级机关部室收缴有关资料,尤其是那些中间有重大事故、有重大诉讼纠纷可能的项目更是要细中加细。

3.2上级机关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3.2.1上级机关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加项目部的法律知识,为公司的生产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国家正逐步走上法治社会,在生产经营中,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3.2.2投标时,注意合同管理以及与集团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关系现在的项目投标基本都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的。我们在投标开始就应该对投标的文件、施工合同的内容做个详细的了解,要对有争议问题用书面文件询问、商讨。

3.2.3项目施工中的指导、监控、监督上级机关应该加强对项目部各种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对书面资料的监督。经常检查、指导项目部对重要文件的记录。尤其是一些出现重大问题的项目,更是要从头到尾把资料检查一遍,为今后解决一些遗留问题做好铺垫。

3.2.4资料的归档上级机关档案室应该加大对项目资料的回收管理工作。现在我们很多案件起诉都是项目结束之后的很长时间才开始的,而那时项目部基本已经撤场。很多资料也将会随着项目的结束而会丢失掉,那么作为上级机关就有必要提前将重要的书面文件进行归档,这样有备于案件的应诉。

总之,以上诉讼反映的不仅仅是资金问题,更多的是管理的问题。诉讼的产生,本身就是管理过程的不严谨。我们还远远没有跟上法律对管理转变的要求。对于企业来说,它的作用不仅仅是在出了事之后利用它,更多的是在事前、事中重视它。希望“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法律意识,作好项目管理法律监控”这个理念能够深入到项目管理者心中,深入到职工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