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具生产企业:根据省教育厅浙教供[2000]233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具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学具的生产、鉴定、配备和使用等管理工作由我单位归口负责,按《通知》要求,现对我省学具产品的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实验教学与装备
2000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