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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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研究

宋昭谋

宋昭谋

西南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在职研究生

摘要:综合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重要载体,与单一金融机构相比,产生于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下的金融控股公司存在设立目的复杂、缺乏法律依据、治理机制不完善、监管重叠与监管盲区等风险。本文将重点分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主流,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集团通过获得金融类子公司的控股权,参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整体战略目标。金融控股公司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一般风险和其他一些特殊风险,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成为必然选择,也是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1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现状

当前我国并没有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专门立法,而且就监管体制而言,我国仍为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可是实践中我国已经出现了诸多实质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根据控股主体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以银行为控股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如中银国际控股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第二类是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控股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如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具体如图1)等;第三类是以工商企业或产业资本投资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如控股金融机构的新希望集团等;第四类是以地方政府机构或地方国有企业为控股主体,整合当地金融机构,意在提高当地金融业竞争实力而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如上海国际集团、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012年金融业“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推动中信集团公司和光大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办成真正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这表明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重要载体已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同时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问题已经引起高度重视。

图1中国光大集团结构图

2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

自上而下、一致的风险管理观念尚未在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形成,很多分支机构只重视业务的发展而忽视风险的管理。大部分的子公司没有独立、成熟的风险管理部门,在进行风险管理时也不够集中、全面,与母公司相应部门间的权责关系亟待深层次的分工和细化。部分金融企业正在向垂直化的审计体系过渡,其他尚未成立审计委员会或仍采取分级管理的审计模式,这表明我国不同金融控股公司之间的审计体系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

2.2组织结构不完善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与国外大为不同,部分金融控股公司并非全部持有其主要子公司的股份;部分金融控股公司只是接受委托,完成股东的一部分职责,但无权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实际的投资、财务、行政管理;还有一部分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已上市,但其本身并未上市。

2.3内部控制不全面

产权不清晰是当前银行和公司共同面对的难题,由此导致预算约束缺乏效力、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相关风险负责人不明等一系列问题。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缺乏协调性,资本控制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不相适应,财务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审计监督仍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信息控制制度有待加强,行政化控制与管理仍未彻底改变,内部稽核制度尚不完善,高端人才严重缺乏,风险管理效率较低,综合效益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3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对策

3.1建设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这是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基础,也是各种风险管理活动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设置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需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从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三个层面出发,形成侧重点各有不同、权责分明、垂直一体化的三级组织架构,对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逐级监控。②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流程。先分析、归纳不同类型的风险源,接着运用风险量化工具逐一评估各风险的等级、推断出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计风险控制的方法。当风险发生、产生实际损失时,根据预先的设计方案实施相应处理或将风险造成的损失转移到其他方面。此外,还需要对风险管理措施进行及时的监督和评价,并根据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以确保实现预期的风险管理目标。③健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成熟的信息系统可以帮助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人员及时有效地识别和度量风险、获得风险管理的相关信息、为风险决策提供实际依据,因而成为公司建设风险管理体系的重中之重。在一体化的信息技术平台建成后,公司可以继续跟进,建立一体化的风险管理集成平台和数据仓库,以实现诸如风险管理信息收集、数据存储、模型分析和总结报告等功能。

3.2优化公司治理机构

①要优化公司治理机构,对公司的所有者和产权关系进行明确规定。国有金融机构通过改革,废除一级法人制,转而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通过股权获得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下属子公司改革为股份制金融机构。要明确内部产权关系,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提供了两条可行的经验:一是以董事会为依托、以执行董事为主要负责人,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有效的产权管理;二是以产权是否变动为标准,明确子公司董事会自主经营权的范围。②对金触控股公司的股东、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金融控股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战略决策机构是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高级人事任免等进行决策。如果董事会的有关成员不承担股东大会要求的委托责任,股东大会有权对其进行罢免甚至对董事会进行改革重组。高层管理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自主经营管理公司、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及高层管理人员的表现,可以进行相关人事奖惩和任免。③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完善的薪酬制度是公司快速发展和不断壮大的根本保证,只有将经营业绩和薪酬挂钩,才能实现公司的长治久安。

3.3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①加强对资本的控制。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利用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和董事会对旗下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进行控制,也可以向子公司委派高层管理人员,监督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为考核子公司的经营成效并审查投资去向、贷款金额、债务担保等主要项目,公司可以在总部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利用资本预算、报告和审批制度,管理公司的产权,对子公司的资产经营、流向进行严格控制。②完善财务控制制度。金融控股公司应在对旗下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限做出明确规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整个公司的会计控制体系,使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反映。公司要对财务授权进行严格把关,自上而下推行逐层递减的财务授权制度,确保所有类型、所有项目的开支都有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授权人负责,同时授权额度采用母公司集权制(具体如图2)。③建立健全信息控制制度。信息控制已成为金融控股公司建立有效内部控制机制的主要手段之一,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内外信息透明制度和传递制度。在网络经济的大环境下,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利用信息技术,重构公司业务流程,完善信息控制系统,与财会、审计、风险管理等系统有机结合,及时反馈、传递有效信息,实现对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的远程动态监控。

图2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关系图

3.4加强外部控制制度建设

当前,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际的监管情况两方面来看,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都还是一片空白。因此,抓紧制定涉及金融控股公司成立的法律条文、依法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涵和地位、完善现有法规中涉及金融控股公司的条例以及最终出台《金融控股公司法》,成为我国当前金融立法的首要任务。从实际监管来看,在分业监管的大前提下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合并的监管是重点,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切实可行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由于我国现有的市场机制尚不成熟,实行市场准入时要与政府的发展规划和市场的实际需求相契合,确定审批环节时要能符合相应的量化性指标,设定业务范围时要将企业参股等主要问题考虑在内,以保证监管当局有能力付诸实践。二是建立整体资本充足率监管机制。三是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管。监管当局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作出特别规定,在法律法规的层面上确定最低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标准,同时需寻求足够的证据证实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实际效用及效用的程度。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全球化的现代,风险管理是保证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行过程中,要结合资产组合理论为基础,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分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从而保证金融控股公司更加稳定的运营。

参考文献:

[1]叶维武.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外部监管研究[J].南方金融,2012,(8):31-35.

[2]李娇.浅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控制问题[J].西江月,2013,(22):45-46.

[3]邓忆瑞.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研究[J].商业时代,2010,(24):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