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国务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3”第55号文件予以监督的建议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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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03”5号文件,决定取消“商标代理组织审批”和“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行政审批制度。该文件从根本上打破了长期以来存在于商标代理法律服务领域的不当行政垄断,使全国广大律师依法从事商标代理法律服务成为现实,对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