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档的原则与方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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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档案法》颁布实施后,全国农村、农业档案工作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1994年11月伊始,我市在完成镇级机关档案管理全面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档案工作延伸到农村。经过四年多时间的努力,至1999年底止,已有495个村民委员会建立了档案,占应建档村委会总数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