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六朝诗歌中夫妇之情的伦理禁忌与性别表达(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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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贾充与前妻李氏的诗歌互答是以联句的方式进行的。据《晋书?贾充列传》,贾充的原配李氏,淑美而有才行,为贾充生了两个女儿。因为其父李丰犯罪被杀,李氏受株连而遭流放,贾充便娶城阳太守郭配的女儿郭槐为妻。晋武帝即位,大赦天下,李氏得以归来。晋武帝特诏贾充置左右夫人,贾母也命贾充迎回李氏,但生性嫉妒的郭槐勃然大怒,责骂贾充。贾充惧怕郭槐,只好向武帝上疏,言不敢当两夫人的盛礼。为了杜绝他人议论,贾充另外在永年里为李氏建了一座房舍,从此与她永不来往。两人的《联句》便作于李氏入住永年里之时。贾、李均非文人,因而从文学角度看,《联句》并无多少可取之处,但其中所蕴涵的复杂情愫和社会伦理心态却颇值得玩味。贾、李两人的关系非常特殊,尽管他们曾经是夫妻,但此时已不再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而即使他们之间有很深的感情,并得到了晋武帝“置左右夫人”的特许,却仍然无法重拾旧好,而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障碍便是“大义”,即已经定型规范化了的婚姻伦理。对于这种婚姻伦理,不但普通男女情感无法抗衡,甚至连皇权也无能为力,足可见其力量之强大。从对此事的社会评价看,人们(包括晋武帝和贾母)对贾、李二人给予了足够的宽容与同情,而对阻挠两人重新结合的郭槐却予以无情的嘲讽和谴责。《晋书》的作者有意将李氏的“淑美”与郭槐“怒攘袂”的粗俗加以对比,并竭力渲染后者因怀疑贾充与乳母有染而杀之,结果两个儿子思念乳母发病而死,导致贾家无后的事件,叙述中表达了鲜明的倾向性。这一态度固然与李、郭二人品行的高下有关,也与作为多妻制受益者的男性对“妒妇”的夙恨有关,而更为内在的原因则是李氏“原配”的身份和郭氏造成贾家无后的罪过。归根结底是传统的婚姻伦理观念在支配着贾充和李氏的行为,制约着人们对李氏和郭氏的评价尺度,并造就了李氏这样一个为伦理“大义”而压抑情感、以自我悲剧换取后人同情的女性。

贾、李《联句诗》后面隐涵着一个覆水难收的悲剧,但徐德言的《破镜诗》却导致了一场夫妇破镜重圆的喜剧。据今人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陈诗》卷6引《古今诗话》,陈太子舍人徐德言,娶陈叔宝的妹妹乐昌公主为妻,陈政日衰,预感天下将大乱,便以镜分为二,各藏一半,约他日以正月望日卖于都市。后陈破,公主为杨越公所得。德言流离辛苦入京访求,见有苍头于集市卖半镜,大高其价,人皆笑之。德言引至其居,出半镜以合之,并题诗云:“镜与人俱去,镜归人未归。无复姬娥影,空留明月辉。”公主得此诗,悲泣不食,杨越公得知详情,大为感动,便将公主归还,于是夫妻得以归江南终老。本事的戏剧性和传奇色彩,留下了后人修饰的明显痕迹,它迎合了战乱时期都市人向往家庭团聚的愿望,因而在接受心理上比贾、李的《联句》具有更为广泛的基础。

与上述诗作不同,南朝梁代徐悱、刘令娴夫妇的赠答诗可以说是纯粹的文人作品。《玉台新咏》卷6引《梁书》云:“悱字敬业,幼聪敏,能属文。起家著作佐郎,转太子舍人,掌书记之任。累迁洗马中舍人,犹掌书记,出入宫坊者历载,以足疾迁晋安内史。”刘令娴是著名文人刘孝绰的三妹。《南史?刘孝绰传》云孝绰的三个妹妹,并有才学,“悱妻文尤清拔,所谓刘三娘者也。悱为晋安郡卒,丧还建邺,妻为祭文,辞甚凄怆。悱父勉本欲为哀辞,及见此文,乃阁笔”。两人的赠答诗当作于徐悱任职晋安之时:

徐悱《赠内诗》二首

日暮想青阳,蹑履出椒房。网虫生锦荐,游尘掩玉床。不见可怜影,空余黼帐香。彼美情多乐,挟瑟坐高堂。岂忘离忧者?向隅心独伤。聊因一书札,以代九回肠。(其一)相思上北阁,徙倚望东家。忽有当轩树,兼含映日花。方鲜类红粉,比素若铅华。更使增心意,弥令想狭邪。无如一路阻,脉脉似云霞。严城不可越,言折代疏麻。(其二,又名《对房前桃树咏佳期赠内》)

刘令娴《答外诗》二首

花庭丽景斜,兰牖轻风度。落日更新妆,开帘对春树。鸣鹂叶中响,戏蝶花中鹜。调瑟本要欢,心愁不成趣。良会诚非远,佳期今不遇。欲知幽怨多,春闺深且暮。(其一,又名《春闺怨》)

东家挺奇丽,南国擅容辉。夜月方神女,朝霞喻洛妃。还看镜中色,比艳自知非。辞徒妙好,连类顿乖违。智夫虽已丽,倾城未敢希。(其二,又名《咏佳人》)

这四篇作品当是夫妇两番酬答的结果。徐诗第一首以锦荐生网、玉床满尘,“不见可怜影,空余黼帐香”等侧面描写,倾吐离妻索居、“向隅心独伤”的愁绪;刘诗则答以落日新妆,面对花庭丽景、鸣鹂戏蝶的美景,仍然“心愁不成趣”的春闺幽怨。徐诗第二首以桃花喻妻子,寄托相思之情;刘诗则逊言外貌“比艳自知非”,并对徐诗“辞”、“连类”的手法提出善意的批评。两人之作皆文辞华美,清丽雅致,于细腻委婉中展示彼此思念的夫妇情深。徐悱死后,刘令娴在她那篇著名的《祭夫文》中,以另一种方式表达了对丈夫刻骨铭心的追思:“生死虽殊,情亲犹一。敢遵先好,手调姜橘。素俎空干,奠觞徒溢。昔奉齐眉,异于今日。从军暂别,旦思楼中。薄游未反,尚比飞蓬。如当永诀,永痛无穷。百年何几,泉穴方同。”无论是生前“暂别”的相思,还是身后“永诀”的痛憾,都能让人感受到这位才女对丈夫的真挚感情。

在一般情况下,描写夫妇之情的诗歌一旦触及阴阳相隔的“永诀”之悲,就很少再有伦理说教的气息。孙楚《除妇服诗》抒写悼怀亡妻“临祠感痛,中心若抽”的悲愁,王武子读后叹道:“未知文生于情,情生于文,览之然,增伉俪之重。”⑥江淹的《悼室人十首》更以沉痛的笔触,表达他对亡妻的四时怀念。无论是春风和煦、夏云绚烂,还是秋风秋月、寒冬雪景,都令作者摧心垂涕,悲伤不绝。例如其中的第五、六首,一面写秋天月夜纷繁愁苦的心绪,一写面对空闺思念亡者的悲情,月华、蛛网、窗尘、闺芜、凉蔼、空琴,所有的景物都寄托着生者对死者的深切追怀。

夫妇之情当然不限于符合伦理的夫妻情义,或生离死别的怅恨悲情,它同时还包括享受家庭天伦的闲适愉乐之情,到了两晋南朝,随着文人士大夫对物质和声色的普遍追求,此类享乐型的诗歌更有所增多。徐君蓓《初春携内人行戏诗》写道:“梳饰多今世,衣著一时新。草短犹通屣,梅香渐著人。树斜牵锦帔,风横入红纶。满酌兰英酒,对此得娱神。”《共内入夜坐守岁诗》则云:“欢多情来极,赏至莫停杯。酒中喜桃子,粽里觅杨梅。帘开风入帐,烛尽炭成灰。勿疑鬓钗重,为待晓光催。”《玉台新咏》卷8吴兆宜注引《南史》,说徐氏“善

弦歌,颇好声色。时襄阳鱼宏亦以豪奢称,于是府中谣曰:‘北路鱼,南路徐。'文冠一府,特有轻艳之才”。篇中写夫妻野外同游的愉悦、伉俪室内守岁的欢情,无不透出一种富贵者对现有生存状况的满足感和家庭生活的惬意,也稍染齐梁轻艳之风。但它虽然与传统“患难夫妻”的书写模式迥然有别,却毕竟侧重于家庭天伦的和乐之情,而非狎妓艳情之乐。刘孝威的《郗县遇见人织率尔寄妇》则笔调更为轻佻艳丽。此作篇幅较长,前面大半写织素之女,由此引发作者的思绪:“独眠真自难,重衾犹觉寒。愈忆凝脂暖,弥想横陈欢……罗襦久应罢,花钗堪更治。新妆莫点黛,余还自画眉。”纵然点黛、画眉于轻佻中犹有少年夫妻耳鬓厮磨的情恋,而凝脂、横陈的遐想便唯存肉欲的期盼了。在夫妇之情的书写中如此直白地表达感官性的欲望,将具有婚姻关系的“妇”等同于非伦理性的情欲载体,这在此时期的同类诗歌中是极为罕见的,由此也可说明当时盛行的宫体诗风的影响之深。

上述夫妇自我表达的诗歌并非出于艺术虚构,大多以真实的事件为背景,表达的也是真实而朴素的夫妇之情。除刘孝威之作外,这种夫妇之情不仅符合社会习俗的价值取向,同时也适应儒家传统伦理的要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里的“情”避免或淡化了夫妇间本来具有的男女情欲关系,而更多地表现为亲情与情义,秦徐、贾李、窦苏、卫王、徐陈等自不必说,即便徐悱《赠内诗》受南朝诗风的熏染,偶有“不见可怜影,空余黼帐香”之类的香艳气和以桃花喻妻子等略显轻靡的笔调,但总体上仍不违传统的婚姻夫妇之道,更何况还有刘令娴撰《祭夫文》的“本事”作为补充,给诗歌以“夫妇恩爱忠贞”的伦理定位。这种从正面立意的夫妻恩爱题材,与休妻弃妻题材构成对立的两极,成为我国古代诗歌领域叙述婚姻、寄寓褒贬、实现教化的重要途径。

从性别表达的角度看,此类诗歌中男性一方(夫)对女性一方(妇)并无多少轻慢歧视之意,他们不但将妻子作为与自己具有同等地位的亲人来看待,甚至视之为精神的寄托和幸福的依凭。与此同时,女性一方也没有明显的自卑感,在夫妇赠答中的女性一方似乎还占有主导的位置。由男性所创造的主流文化和价值观念对女性行为的影响当然是无所不在的,例如徐淑的毁形不嫁、李氏的顾全“大义”、王氏的截耳为誓、苏氏的悔恨自伤,都是对男权文化的自觉遵从,而刘令娴对徐悱“辞徒妙好,连类顿乖违”的批评,也是从儒家诗教的立足点出发的,但她们不仅有能力和勇气将自己的所思所感用诗歌的形式表达出来,而且能在一定范围内坚持自己的选择和判断,也就表明她们并不是完全没有自我和个性的。特别是刘令娴的两首《答外诗》,对偶工整,语言流丽,用典巧妙,反映出作者深厚的文化修养和圆熟的艺术表现力,丝毫也不亚于同时代的男性诗人,而她对丈夫“辞”、“连类”的规劝,更显示了她在文学创作上的原则和主见,以及她敢于把这种主见毫无顾忌地发表出来的自信。可见即使在一个高度理性和男权化的社会里,女性的地位并非绝对低下,女性的自我意识也并来完全泯灭,尤其是当传统伦理受到冲击、人性得到张扬的时代,这样的情况便更为普遍。

此时期婚姻夫妇的他者叙写主要有两种表达方式。

其一是对真实具体的事件进行客观的叙写,有时也加以某种道德的、政治的或情感的评判。例如《焦仲卿妻》便是以一个旁观者的立场,详细叙述焦仲卿、刘兰芝夫妇从结婚到离异、再到双双殉情的婚姻悲剧,并在诗歌的结尾通过“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的墓树、“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的鸳鸯,表达作者对夫妇忠贞的肯定,以及“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的劝世之义;陈琳《饮马长城窟行》通过记叙“太原卒”与妻子的书信往返,展示他们朴素而真挚的夫妻情义,同时也寄寓了诗人对徭役过重的政治批判;曹丕《清河见挽船士新婚与妻别》乃因亲眼目睹之事而作:“不悲身迁移,但惜岁月驰。岁月无穷极,会合安可知?愿为双黄鹄,比翼戏清池”,感叹“挽船士”新婚即别、离多聚少的命运,对无奈分别的夫妇双方寄以深切的同情。然而到了南朝,叙写者所侧重的往往不再是婚姻之义或夫妇之情,而是夫妇双方的容貌与权势。如沈约《少年新婚为之咏》便用主要的篇幅,去铺写新娘“腰肢既软弱,衣服亦华楚”的美丽、新郎“高门列驺驾,广路从骊驹”的气派;周弘正《看新婚诗》以“子都”、“莫愁”比新婚夫妇,夸赞“婿颜如美玉,妇色若桃花”;何逊《看伏郎新婚》则写道:“雾夕莲出水,霞朝日照梁。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良人复灼灼,席上自生光。所悲高驾动,环佩出长廊。”作者不仅刻意描写女性(妇)的美丽,对男性的赞赏也同样着重其外形之美,这显然不单纯是一个性别表达的问题,而是整个时代风气和审美情趣的变化使然。

其二是代人言情,即叙写者假设自己为夫妇中的某一方,来表达对对方的感情。例如汉古诗《冉冉孤生竹》和《结发为夫妻》,两诗均代女性一方抒怀,写的也都是婚后与丈夫离别的愁绪,只是前者着眼于时光流去、青春不居的迁逝之感,而后者更强调担忧牵挂、生死相依的思念之情。此类代女性抒写夫妻离别愁怨的诗作,大多并非针对真实具体的人和事,而是对“夫妻离别”这一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现象的泛化表述。之所以通常从女性角度着笔,是因为其细腻善感的性别特征更适合表达缠绵哀婉的离情别绪。

此时期代人言夫妇之情的诗歌,更引人注目的情况是为真实的人物代言。所代者或为妇(女性)一方,如陆机《为陆思远妇作》、《为周夫人赠车骑》,鲍令晖《代葛沙门妻郭小玉诗二首》,萧纶《代秋胡妇闺怨》等;或为夫妇双方,如陆机《为顾彦先赠妇二首》,实际上是第一首代顾氏作,第二首代顾妻作,所以李善云:“此上篇赠妇,下篇答。”⑦而陆云《为顾彦先赠妇往返诗四首》更代顾氏夫妇两番赠答,尤具代表性。第一首代顾氏抒写客居他乡对妻子的思念,“独寐”、“寤言”等语,暗含《诗经?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之义;第二首代顾妻作答,既表示对丈夫的牵挂,更有“佳丽良可美,衰贱焉足纪”的深深忧虑;第三首复代顾氏答妻,指天为誓,表白永不负妻的感情;最后一首再代顾妻酬答,主旨为感叹年华的速逝,“容色贵及时,朝华忌日晏”、“时暮勿复言,华落理必贱”,在年华不驻的叹惜与忧惧中,寄寓望夫早日归来的期盼和规劝。陆机、陆云之作,明显是对秦嘉、徐淑夫妇赠答诗的模仿,只不过叙述主体发生了变化而已。此外,陆氏兄弟与顾彦先同为“吴中三俊”,吴亡后又一起被迫入洛,同样遭受政治上的排挤,怀有寄居异域的飘泊感,故他们在代顾氏写夫妇之情的同时,也抒发了自己对家乡和亲人的怀念:“京洛多风尘,素衣化为缁”、“愿假归鸿翼,翻飞浙江汜”、“游宦久不归,山川修且阔”(陆机《为顾彦先赠妇二首》)。当饱受政治风尘和游宦风险的折磨时,对故乡与家庭的怀恋往往会成为一种精神慰藉的重要方式,因此二陆诗作就不仅仅是代他人言夫妇之情,还蕴涵着作者自我寻求精神寄托的深意。

此时期所有的代妇言情之作,表达的几乎都为同一主题,那便是思妇幽怨。篇中与丈夫分居两地的女性,除对丈夫的思念和牵挂外,其情感指向主要有二:一是担心丈夫为异乡美色所惑,一是忧虑年老色衰失去丈夫的宠爱。她们总是处于等待与被选择的地位,这实际上也是所有相同处境下的女性所无法摆脱的宿命。然而由于诗作采用的是男性叙写的代言方式,对这种特定情境下的女性幽怨,大多只能从男性的角度、从一般的观念出发加以表现,总是难免概念化、模式化的弊病。即使文才如海的陆机,其作品中“离君多悲心,寤寐劳人情”(《为陆思远妇作》)、“对食不能餐,临觞不能饭”(《为周夫人赠车骑》)之类的叙说,也给人无病呻吟、隔靴搔痒之感。惟有鲍照之妹鲍令晖《代葛沙门妻郭小玉诗二首》,以女性特有的敏锐与细腻,倾诉思妇闺中之愁,颇具内在的情感力量:

明月何皎皎,垂幌照罗茵。若共相思夜,知同忧怨晨。芳华岂矜貌?霜露不怜人。君非青云逝,飘迹事咸秦。妾持一生泪,经秋复度春。(其一)

君子将遥役,遗我双题锦。临当欲去时,复留相思枕。题用常著心,枕以忆同寝。行行日已远,转觉思弥甚。(其二)

前一首由明月照床起兴,后一首从丈夫所赠“双题锦”、“相思枕”着笔,切入的角度十分巧妙;“题用常著心,枕以忆同寝”的联想,也非常符合女性的心理特征;而“妾持一生泪,经秋复度春”、“行行日已远,转觉思弥甚”,更从时间和空间上突出离别相思之久与夫妇相隔之远,尤能引发读者出自内心的感慨。

陆机、陆云等人的代言之作,尽管带有骋辞争采的戏谑色彩,但毕竟是为现实人物代言,因而意不骀荡,语不轻佻,所叙皆为符合传统婚姻伦理的夫妇情义,基本上没有色情肉欲的意味。即便到了声色之风大开的梁代,萧纶作《代秋胡妇闺怨》,只是为传说中的人物代言,也未沾染轻艳的时风,而侧重描写思妇“尘镜朝朝掩,寒床夜夜空”的孤寂和“知人相忆否?泪尽梦啼中”的悲伤,与当时文坛流行的宫体诗迥然划境。从这个意义上说,此类作品与秦嘉、徐淑以来夫妇表达的汉魏传统是一脉相承的。由此也足可说明,即使在南朝这样一个为文放荡的时代,在代言体这样一种特殊的夫妇表达形式中,传统的婚姻伦理性禁忌仍然在起着制约的作用。

除了自我表达和他者叙写,此时期还有一种伦理训诫角度泛论婚姻夫妇的诗歌,如成公绥《中宫诗》和嵇含《伉俪诗》,前诗由天地阴阳、乾坤日月、治国立教,言夫妇之道的伦理大义,并列举历史上圣君贤妃的事迹以为表率,其目的是告诫君主及后宫;后诗由《诗经》生发,从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铺陈夫妻恩爱和谐的情状,并有意用双丝绢、同功绵、比翼扇、并根粒、同心羹、比目鱼、连理盘之类的语词,强调夫妇一体的婚姻关系,显然是对世俗夫妇的一种宣传性训诫。

注释:

①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②关于汉代婚姻制度,可参考刘增贵《汉代婚姻制度》(台湾华世出版社1980年版)、彭卫《汉代婚姻形态》(三秦出版社1988年版)等著作。

③李山《诗经的文化精神》,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第122页。

④秦嘉五言、徐淑答诗见《玉台新咏》卷1,秦嘉四言见《玉台新咏》卷9。

⑤徐淑《又报秦嘉书》,严可均《全后汉文》卷96。⑥《世说新语?文学》。

⑦《文选》卷24陆机《为顾彦先赠妇二首》题下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