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格林的学习社会模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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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学习社会之理念与实践研究日益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介绍安迪,格林的学习社会模式,我们可以一起分享欧盟国家构建学习社会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政府引导模式;市场领导模式;社会伙伴模式
  
  学习社会是一个很好的理念。根据学者赫钦斯的说法,学习社会是基于尊重人性,由博雅教育(1iberal education)、教育机会均等的实施,并动员所有的学习资源,使社会中的每一份子均能融入学习的时空中,以完成个体之自我改造与自我实现。很多学者质疑学习社会理念只是一种乌托邦思想。但富尔报告提出,要落实学习社会,并非是不可能,而是需要凝聚更多人共同的意识才可以执行成功。自1990年起,有关学习社会模式的研究,更是受到重视。当然,青年劳动力市场的日浙萎缩,西欧诸国后义务教育阶段面临重重危机也是其纷纷探索学习社会模式构建的重要原因之一。英国当代著名学者安迪,格林(Andy Green)针对欧洲的经验,探讨了三类学习社会虚拟模式:
  
  一、政府引导模式(the state-led model)
  
  政府领导模式中,政府作为终身学习的组织者及主要投资者。这一模式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市场领导模式中的投资不足(under-investment)和不平等问题。与其任由市场来决定投资什么、投资多少,政府领导模式给予公共权威当局(广义而合法的政府)调节规划的权力,从而以保障全体公众的利益。
  法国的继续职业培训(continuing vocational education,CVT)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采用了具有社会伙伴调节性质的政府领导模式。自1971年起,法国的继续职业培训就开始通过法定规定框架(a famework of statutory instuments)、部门间的协议明确教育培训中伙伴之间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其中包括:雇主有义务投资于集体培训基金,亦有权就培训事务、员工培训期间权利问题向劳资联合委员会进行咨询。框架的设定主要是为了解决培训资金的公平分配问题,以及平衡个人、企业、部门、地区经济间的技能需要。此外,多样性的部门协议很好地协调了新进员工、资格层次与报酬之间的关系。
  在快速变化的经济环境中,越来越多的人们认为政府领导模式缺乏灵活性及有效性。今天,欧盟大多数国家趋向分权体制,与社会的合伙人、低层公共管理阶层(地区,执政当局,供给者及其他)、或市场共同分担职责。以投资为例,设有一个国家会再次认为政府能够或者应该承担起终身学习的全部费用。政府所关心的问题是,在不影响教育培训机会、不会导致不平等的前提下,如何使受益者(例如雇主、个人、政府)公平地分摊这笔支出。
  
  二、市场领导模式(market-led model)
  
  市场领导模式视学习社会为市场引导的新机遇、网络系统、伙伴关系的基础。在市场领导模式中,个体承担学习的首要责任;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倡议和指导。组织在开发学习环境过程中识别利益所在,并进行与所得利益相当的投资。
  市场领导模式的优势在于市场对于教育培训供给的显著驱动,主要表现在:快速的发展、多样化的学习机会、规章制度的灵活处理方式、以及紧迫需求的快速响应等方面。同时,在满足学习机会需求方面,市场领导模式善于通过竞争激发强烈的效率动机。
  市场领导模式的缺陷在于:
  1 易于达成紧迫学习需求的满足:失于长远学习需求的规划。
  2 鉴于学习者之间资源、信息分布的不均衡,或者因为雇主/供给者的歧视问题,市场领导模式需要面对严重的学习机会不平等问题。
  3 可能会对学习质量、资格的透明度造成危害。
  4 可能常常受制于投资不足的影响。
  相对于法国的政府领导模式、德国的社会伙伴模式,英国的学习社会模式更加趋向于市场领导模式。然而,英国模式更加强调供给者之间的协作而非竞争:并力图通过地区发展署(the Regional Development Agencies)、地方的学习和技能市议会frhe Learning and Skills Councd)恢复对‘地区计划’以及‘伙伴关系’的兴趣。英国的职业初级培训(lnitial voca-tlonal Training)、继续职业培训(Continuing Vocational.Training,CVT)很大程度上届于自愿模式(voluntary model)。国家不会向公司、企业征收培训附加税;企业也没有规定的义务培训员工:个体(成人)也不享有培训的法定权利。
  英国政府鼓励个人及雇主进行教育培训投资的策略如下:
  1 制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增加资格的可调动性和透明度。接受培训的个体可以凭借该资格制度认证自身的能力:而雇主可以凭借该资格制度对雇员的价值做出评判。
  2 通过退免税制度(Tax rebate)、(英国)人才投资认可制度[(Investors in People,IIP,参与训练及企业协进会(Trainingand Enterprise Council简称TEC)鼓励雇主投资于教育培训。


  3 对于教育培训支出实行免税、提供捐助、贷款、指导以鼓励个体进行教育投资。

 三、社会伙伴模式(social partnership model)
  
  社会伙伴模式是介于政府领导模式与市场领导模式之间谋求相互制衡的一种模式。政府在设定不同伙伴间的责任与权利框架中扮演主要角色,并负责协调伙伴间的行动。计划与协调工作并非自上而下,而是通过不同级别利益团体的共同行动。追求规定、资格的一致性、连贯性和透明度是该模式的首要目标。
  鼓励个人及雇主进行教育培训投资的策略与政府领导模式中使用的工具手段类似,但是达成途径主要是通过国家、部门、地方不同级别层次社会伙伴间的协商。协商过程需要保证信息量的最大交流以及合法利益团体的公平分布。社会伙伴模式引入的计划性以及合作运作(concertation)特质有利于整体统筹规划,但是当合作伙伴之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在“刚性”(Inflexibility)、“惯性”(inertia)方面会面临严重困扰。
  德国的学习社会模式是社会伙伴模式的一个很好范例。其实习制度(the apprentice system)由政府及社会伙伴共同管理。其中,联邦政府负责制定法律框架,明确作为社会伙伴所要承担的责任与权利。参与社会伙伴体系的不仅包括来自雇主、雇员、教育机构的代表,还包括联邦政府、地区行政官员。从实习制度的管理规定及内容到地方层面的具体管理和监测、实习的质量及资格认证都由这一代表团体负责运作。通过实习制度,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之间实行了较为成功的整合。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制度是由政府对职业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学校、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组织实施的三重负责制。其成功实施,亦需要政府、行业/企业与学校三方的密切合作。
  雇主们支持这种双元培训体制(the Dual System)。“双元制”是同时在两个地点,有两个施教主体,也就是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中进行教学而得名的。学员一般每周在企业里接受3—4天的实践教育,在职业学校里接受1—2天的理论教育。职业学校的教学任务主要是以专业理论来辅导和提高学员在企业中的实践培训成果,加深和补充普通教育。职业学校的教育是服务于企业培训的。这种体制以可以接受的成本培养了一大批具有技能、职业社会化又兼具灵活性的劳动力。
  年轻人乐于参加教育培训,还和另一项制度有关,即权威的“职业认证资格体系”,联邦法律规定很多职业都需要具有技能认证;部门协议往往也对这种谋职的证照要求推波助澜。因此,实习制度中的资格认证给予很多青年人机会从事过去无缘的技能性工作。实习期的报酬虽然低于正式员工。但是考虑到实习期内所接受的高质量培训所带來的长期收益。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据统计,约占65%—70%的德国青年接受过实习训练,成为既具备理想的职业技能又有扎实的普通教育基础的技能工人。值得说明的事,德国大多数员工的培训发生在企业内部,可以说这是公司层面或者工作单元(shop-floor)层面协商的结果。部门协议(seetoraI agreement)减少了企业或行业之间“挖墙脚”(poaching)的现象,然而却滋生了将培训投资视为“私利”(serf-interest)而非值得支持的集体利益(acollective good)倾向。
  “双元制”,这种企业本位的现代学徒制度,既需要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深度干预,需要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积极参与,也需要学校的积极配合。后福特主义的政策,决定了德国政府有可能深度干预职业教育:而德国的职业文化,决定了行业、企业有可能积极地参与职业教育。这就为“双元制”在德国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德国这种社会伙伴模式的一个缺陷就是学习机会的层次化,移民家庭的妇女、儿童因此处于不利地位。人们已经开始质疑德国当前这种培训体制的相对僵化现象以及注重高技能的公司文化是否足以应对当前全球化经济压力。
  总体来讲,欧盟的后义务教育和培训(post-eompulsory)对于这三种学习社会模式都有所借鉴。但是没有一个国家彻底遵循某一种具体模式。经济全球化、地区主义、人口结构的变化会引发政策制定者关注类似的问题。但只要国家间在文化传统、政治结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结构方面存在差异,那么对于实现学习社会、终身学习模式的探索就会趋向多元。此外,对学习社会理念的不同解读也将引发教育政策侧重的很不相同,随之导向不同的学习社会实践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