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中小学的教研组活动以及国外的教师同伴指导都是常见的教师专业发展活动,这两种活动在形式、内容与内涵特征有所重叠但又各具特点。将从合作的视觉,对其合作的组成及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合作的内容与实施方式进行比较,希望有助于在新课程背景下寻找我国教研组制度建设的新视角,促进教师专业化。
关键词:教研组;同伴指导;教师合作
1 两种制度的比较研究
1.1 形成与含义
1957年,我国教育部为加强学校教学工作,仿前苏联教育体制颁布了《关于中学教学研究组工作条例(草案)》,要求各地试行。《条例》提出,统一学科或相似学科的教师组成各个教研组;教研组是教学研究组织,不是行政组织的一级,其任务是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工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师思想、业务水平,以提高教育质量,而不是处理行政事务等等。随着小学规模的扩大,教研组也开始在小学出现。自那时起,我国中小学逐渐建立了统一的学科教研组织系统。目前,教研组活动早已在我国中小学里制度化了。每个学科都有各自的教研组队伍。它的形成旨在抓好教师工作的各个环节,将工作细致化,对学科教师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对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质量等进行考核及价值评定。
20世纪70年代以来,教师专业化与“教师即研究者”的呼声日益增高,其核心理念就是要建立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伙伴关系,由教师本人来研究和解决自己教学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同一时期,美国从事教师培训的研究者们发现,“理论呈现-展示-实践-反馈”这一传统的教师培训模式十分低效,为提高教师培训效果,研究人员尝试让教师同伴群体之间互相听课、评课,结合成互助小组,互相提供教学反馈、意见和建议,结果发现,这种教师培训模式的效果极佳。这些促成了教师同伴指导的出现。它是一个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价值导向的活动形式,为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供一个相互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它鼓励教师之间以合作的方式互助互学,并为彼此提供持续的技术性的支持,包括反馈意见,分享专业技能、知识和实践智慧,合作研究等。
1.2 合作的组成及其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
1.2.1 合作的参与主体及合作方式
教师同伴指导强调教师参与的自愿性原则。教师可以自由的选择搭档伙伴,可以是本学科的其他教师,也可以是其他学科的教师,甚至是外校、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等,组合的行为方式灵活,把合作的主动权下放给教师个体,突显了教师在合作中的主体性地位。这样首先有利于培养教师寻求自我发展的自觉意识,从而提高合作的有效性;其次合作的动力来自于教师本身,并且建立在相互支持和信任的基础上,使得合作行为易于维持;最后它对教师选择合作对象的范围无严格限制,教师可以根据自我发展的需要任意选择,灵活性很大,这有利于教师打破学科界线,开阔专业视野。
1.2.2 合作中教师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教师同伴指导中,合作的双方是平等的,不存在等级上的差别和主次之分。参与各方排除了年龄、教龄、教学经历、经验以及身份、职务等的差别。在开展活动时各方是互助、友好的伙伴关系。因此,教师在合作过程中,注重的是彼此之间地位上的平等,对话上的民主、交流上的开放。为保证教师能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平等地与他人交流,“学校行政组织不可利用任何同伴指导过程中的资料来作为对教师进行评价或奖惩的依据”。活动不涉及对教师的价值判断,注意营造无威胁的、合作的教师专业发展氛围。
1.3 合作的内容与实施方式
1.3.1 合作的内容及确定方式
在教师同伴指导活动中,合作内容以教师需求为基本出发点,自上而下,关注教师教学实践情境中的真实性问题,这是维系集体合作的重要影响因素。合作目标是教师自行进行判断和确定的,通常是经集体的商讨后来共同确定合作小组所要完成的任务,达成合作的愿望。并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从而实施他们认为有价值的改进。这实现了教师真正参与到一项学习现象的理解和意义建构,从而使合作变得极有价值。充分体现了教师行使专业自主权的独立行为,凭借自己的专业自信和审慎判断对外界作出反应。教师同伴合作的关注点及确定方式有利于调动教师合作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学校仅给予协调,彰显了教师在专业发展上的自主性意识。但这种合作方式可能会带来合作行为的盲目性,受限于教师的有限水平,故学校需学校的适度引导和调控。1.3.2 合作的实施方式及其过程
教师同伴指导是一种以问题为先导的自觉行动研究,强调问题的真实性和情景性,并注重教师的专业问题意识。
合作活动强调教师集体智慧的共享。活动中,明确教师任务、责任和角色担当,凸显教师的参与性和合作目标的实践操作性。强调合作活动的连续性和跟踪性,为教师提供持续的支持。同时重视活动的后续工作,重视培养教师的反思意识。
2 反思与启示
教师同伴指导制度和教研组制度都是教师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