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生态问题研究(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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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良好县域金融生态的建议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应该是投入较少的金融运作成本,而获得较高的资金运行效率,并且对金融生态主体的行为要有良好地激励和约束功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来实现,而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又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设理想的金融生态:
  (一)健全金融体系
  适应县域发展多层次需求,构建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社区互助金融相结合的金融体系。国有商业银行应改革和完善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农发行的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在条件较好的县创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其通过市场运作、自由组合方式对周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进行兼并和重组。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切断邮政储蓄资金强制性回笼渠道和农村资金外流渠道,将吸收的资金反哺县域经济。在有一定市场经济基础、信用环境较好的县域组建社区银行,补充现有县域金融体系的不足之处。
 (二)地方政府发挥对金融生态建设的积极作用
  地方政府应克服政府行为的本土化、行政化、企业化的倾向,使自己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市场化。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经济环境建设,提高服务意识,优化地方投资软硬环境。
  地方政府应该发挥在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地方经济综合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新闻部门等共同参加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改变过去单纯靠GDP衡量政府政绩的标准,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纳入对各级政府部门的考核内容,打造“诚信政府”。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以县央行建立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整合县域内金融机构信用交易信息,加强基础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由当地政府协调法院、公安、工商等单位部门,开展非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实现向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服务打下基础。健全信用服务监管体系和完善社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惩戒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
  (四)加快县域信用中介机构建设
  针对县域内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少,资质低的现状,应积极发展具有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信用服务。广泛开展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征集、资信评估、资产评估、市场调查等信用服务。巩固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信用交易提供担保服务。由政府牵头,引进和发展担保公司,创新担保业务品种,扩大担保服务范围。同时依托现有金融体系,推进信用业与保险业的结合,为转移信用风险提供信用保险服务。
  (五)构建优良的金融法制环境
  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地方政府应积极协调人民法院,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秩序,简化金融诉讼案件审判程序,加大不执行金融债权的惩罚力度,提高执行回收率;降低金融维权成本。加大对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各金融机构应与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并建立长期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方式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金融秩序。
  总之金融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需要各个部门的通力协作,地方政府作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应当意识到推进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区域投资环境,吸引信贷资金和外来投资,增强地区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县域经济处于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起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的重要时期,实现经济加速发展,需要有持续、有效的资金投入作为支撑,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优良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和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县域经济金融良性互动、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李扬,王国刚,刘玉辉.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M].人民出版社,2005
  2.徐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2005
  3.周小川.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思路[J].经济学动态,2004
  4.雷和平,林之诠.对陕西部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调查[N].金融时报,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