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空间的消逝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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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novels about Chinese country world from 1949 to 1966 demonstrate a special kind of life space which broke the boundry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cy. The vanishing of pidingline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space found their best expression in the fact that laboring took most part of countrymen’s common lives and that personal behavior was tranformed under surveillance. Countrymen’s personal life space vanished as the public life space extended and invaded. This reflected the establishment of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pidual peasant and government, and the government’s manipulation over inpidual life.
  
   Key words: the years from 1949 to 1966; novels about Chinese country world; life space; country life
  
  
  一、引言
  
“十七年”农村小说对农民“劳动=生活”的生存状态有着一定程度上的书写,但正如有论者指出,这种书写很难被完全归入现实的范畴:“在中国这样的以工业化为目标的现代民族国家中,农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难以摆脱被支配、被剥夺的地位。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的农村叙事,显然无法始终依靠看得见的经济成果及其社会水平的提高,而需要依靠道德和理想的力量。”[1]当我们目睹到作品中那一个个丝毫不以自身为意、疯狂劳动着的劳动者形象时,所能体味到的只能是一种超现实的道德力量。而随着时代道德标准的变迁,这种道德力量在今日人们心中的感染力早已大打折扣了。因为“在片面的劳动中出现的身体的——心理的活动能量和灵巧性的提高,一般对于统一的整个个人人格并无补益,它甚至往往让后者萎缩凋败”[2]。同时,“十七年”农村小说却又在农民私人生活公共化的另一面表现出了一种别样的“真实”。由于阶级斗争的扩大化,正派与反派的矛盾关系以及中间派在此种关系中的转变成为了乡村社会斗争的主要呈现方式。在这里,每个人都有观察他人的责任,也有接受他人注视的义务,个体将没有余裕来体味自我的真实感受。如果说劳动体现了农民私人生活一种外在的消弭,那么目视交往关系在乡村中的确立则反映了心理层面上的公开化。由于个体的一切举动都被置于集体目光的罗网之中,他必然会自觉地使自己在“人前”和“人后”的行为表现显得一致——这将是他融入集体的必要条件。“阴谋”的持有也成为了反面人物的一大人格特征之一,拒绝令自己透明化将导致他们被列于集体之外。
  
二、 “劳动=生活”——私人生活向公共生活的转化
  
费孝通在他的《乡土中国》中界定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3]我们有理由推断,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而呈现出新特征的中国农村属于后一种社会的范畴之内,即,它是为了某个任务而组织起来的社会。“任务”概念的出现为我们提了一个醒,使我们能够从一种统一化的视角中去看问题,同时它也解释了为什么农民的生活在土改之后逐步却又极快地呈现出了一种忙碌、紧张、甚至疲于奔命的状态——生产劳动以它无法测量的行动加速度占据了农民生活的主要板块,如果说在农业集体化运动初始时对“懒汉”、“懒婆娘”之类人群的改造活动中它还有着一定存在合理性的话,那么大跃进时期不分昼夜大干苦干的劳动场面无疑已经脱离了人类生理所能承受的范畴,开始走向一种极端了。在这一过程中,劳动主体所服务的范围远远超出了其本身,并扩展到了国家的广度。个体农民借由“劳动”的中介功能,与国家联系在一起——前者向后者交出他的物质成果,而后者将赋予这一物质成果高于它本身的意义指向。“十七年”农村小说作家们热衷于描绘个体农民与国家的这种“双赢”关系,他们对农民劳动生活的描写既有传统的因素也有变化的因素——农民已经接受了一种新的原则,却又将它混合在旧的标准之中。政治这一隶属于上层建筑的事物于他们而言始终不曾脱离生存层面的范围。这无疑是真实的,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激情洋溢的生活真谛。然而同时农民劳动行为中不可避免的私有情愫成为了被批判的对象,农民的热情全都投入到了劳动的公共意向(向国家交售公粮)之中,这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理性化的缺憾。


我们务必得从另一个角度,即矛盾的角度去看待个体农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对农民一词的大多数定义都至少包括两条特征。首先,农民是农业耕作者,其产品主要用于满足家庭消费需要;这就界定了农民的主要经济目标。其次,农民是一个对之提出要求的更大社会(包括非农民的精英阶层和政府)的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这就界定了他在争取上述目标过程中的潜在对手(或者叫合作者)。”[4]这反映了农民的私人生产行为与外部世界尤其是国家之间的矛盾。基于生存层面的保守态度反映的不仅是个体生存的脆弱性,还有一种执著于当下、对长远熟视无睹的态度。农民生存态度的当下性与食欲紧密地联系,导致他们无暇顾及一些在他们看来并不确定的许诺。当承担者只局限于个人范围的时候,尝试的氛围并不具备实现的契机。即使是亲属和邻人,所能给予的帮助也很有限,而且这种帮助往往带有传统乡村中的互惠性质——偿还的义务在接受帮助的一瞬间就已经被确定了。在这种情况下,自私的特征可以说是农民所具有的正当性格,它是基于生存的实用真理。现在——实用——个体三者被不可避免地联系了起来。
在集体对于个体懒惰特征的改造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它急于将个体的现实生活状态置于某种美好的未来图景内。集体已经开始意识到应该把哪里作为改造的切入点——个体农民过于看重现实的生活态度无疑是他们一系列弱点的根源所在。在马烽的《老瘾戒烟记》中,老瘾从阶级的层面来讲无疑是应当被集体包容的。但在这里,集体对个体提出了新的要求:即纯粹意义上的被迫害性。个体的自虐行为并不属于仇恨的范畴。而且这种自虐有其存在的反集体性——拒绝努力并沉溺于懒惰的状态中,意味着一种拒绝。“一个懒人所拒绝的行动之苦不是痛苦的任何一种心理内涵,而是拒绝采取行动,拒绝拥有,拒绝负责。懒惰正是作为重负的存在本身的一种无力且无趣的反感。”[5]19老瘾对集体的欺骗使集体采取了更为严厉的措施,从老邢到武大队长却并没能使其有任何的改变。老白之所以能够成功,原因正在于他能够充分阐释集体劳动的意义:“现在的努力因卸去了现在的重负而变得轻松。”[5]111——这将是对付懒惰的良方:“……如果决心戒了大烟,土改以后分下房地,自己好好受他几年,娶个老婆,又是好好一家人……”[6]最终,老瘾变成了“刘新生”,意味着劳动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常态,懒惰如同毒瘾一般被戒掉了。
在周立波的《懒蛋牌子》中,懒人已经变得无影无踪了。劳动意识在对懒惰的斗争中强化,后者中含有的犹豫和不自信被拔除。体力上的忙碌状态亦是净化思想的一种手段,身体的紧张感与心态的轻松感构成了鲜明的对比。劳动改造的两面性也昭然若揭:一方面,集体不遗余力地对“懒汉”、“懒婆娘”之类的人物进行改造,使他们不再能够保有自己的体力;另一方面,集体又在内部制造出了大量的“懒”于思想之人,使他们逐步丧失了思考的勇气和判断力。尽管表面相异,但“懒”字的消失或浮现实际上是同质的。在被教会“相信”之后,个体会因为某种许诺的希望而付出努力。尽管是机械的、千篇一律的,他的劳动却开始充满了意义,与此同时,思想的包袱却被卸下了,因为他的未来不再只与自己相关。集体作出许诺的同时也担负了责任。
同时,在个体现实与未来的交接点上,“食欲”扮演着双重的角色,成为了一种既需要被戒绝又需要被满足的悖论之物。一方面,“食物体现了欲望和满足之间彻底的对应关系。”[5]41相较于其他欲望来说,它的要求显得经济合理。它能够营造一种人与人之间较为纯粹的关系,而这恰恰契合了国家对于农村建设预想的某些现实的方面。于是,“十七年”农村小说往往会不失时机地对农民的吃食进行描写,并将其与过往作纵向的对比,借此表明现实的美好程度。李准的《石守虎》中,“一个脸蛋像要吃得裂开似的胖姑娘”[7]成为了证明社会主义合作社优越性的人证。另一方面,“食欲”又以一种危险物的姿态出现。在李准的《“三眼铳”掉口记》中,裴西河犯错误的原因便在于不能克制享乐的意愿。其实富裕中农裴四倍拉拢他的手段并不高明,但饭桌上的美味食物却使其轻而易举地得手了。
我们可以发现,农民的劳动(种植行为)所直接对应的物质标识(粮食)已经不再是一种简单的食欲满足物。它所承载的集体、国家所有物概念使它的制造者和所有者产生了分裂——在统购统销时期,农民需要把粮食全部交售国家,然后再接受国家的拨粮。这距离粮食的种植阶段已经非常久远了。在此种情况下,劳动就不是一种为了满足个体欲望而实施的行为——它没有那么复杂——而只是一种源自心灵的强烈要求。它与高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是直接相对的。由此视之,“十七年”农村小说中对于农民劳动场面描写中所呈现出来的那种纯精神性,以及由此所衍生的个体生活非私人化、公共化特征也就不难理解了。
胡正的《汾水长流》开篇就是一次全村范围内的防霜行动。黑夜与火光的并置既有利于为前者去蔽,又能彰显后者的力量。在这里,我们可以注意到“睡眠”在集体劳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它不再是个体合理正当的生理需求,却转而成为了个体在自我内部制造斗争的契机,正如浩然在他的《艳阳天》中所表达的:“萧长春……从来都没有把睡觉看成是享受,有时候当成任务执行,有时候又觉得是个负担。他常常想:如果一个人不睡觉也不困,从白天到黑夜,连轴转地工作、劳动,那该多好哇!”[8]“睡眠”的缺失只是一方面,由此引发出的是一种广泛的与自身天然生理属性战斗的劳动观念,这反映了当时的一种“劳动”片面论——将劳动局限于体力层面,追求伤痛、汗水的奇异之美。相反,过于爱惜关注自己的身体则会被视为一种弱点。劳动的体力化通常都有着极端的表现方式,病患、睡眠、体力的匮乏作为人的自然产生的、却又不合法的特征成了有待克服的对象。身体的感知渐趋迟钝是一种公开化的、被赞许的精神标识——憔悴的面容与熠熠发光的双眸便是体力透支与精神高昂吊诡关系所造就的外貌特征之一。目光脱离了肉体,成为直接的精神向度表征,正如管桦在《高飞的鹰》中所描绘的:


“党支部书记……似乎仍旧在思摸着什么。客人催他快回去睡觉。他又到炕沿跟前,朝前俯下身去,说:
‘这样我们三年就可以改变穷山的面貌了!’
边戎魁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只在漆黑的夜色里瞅见他两只很大很圆、异常明亮的眼睛。
‘这个人,只有一个思想,一个目的!’樊德走后,边戎魁躺下时这么想。‘因此他完全忘记了自己。’”[9]
将全部注意力集中于外部事物之上,持续地注视,会使个体的自我关注度降低,并逐步向他者靠拢。集体要求它的组成成员学会“看”,一方面可以使他们在这一行为中变得相同,丧失个性;另一方面也便于榜样的流行。这正如舞台上的演员在排练以及灯光等种种条件下呈现出的表演幻象在演出这一特定时段转变为观众眼中的真实,榜样从真实的个体中抽离出来,既代表了它的母体,又不同于它的母体,它实际上是一种视觉的产物。
马烽的《“停止办公”》中,主人公杨书记“半个月来简直没睡过一个囫囵觉”,“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乍一看,倒像个五十岁的老头”[10]。与自我的自然底线作战,这说明了集体中所产生的劳动意识已经趋于非正常化。《我的第一个上级》中的田副局长并不同于杨书记的绷紧一根弦的工作方式,而是属于有张有弛型。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契合的是一种“先抑后扬”的表现手法,也就是说,松弛的状态仍旧是被批判的对象。而且,田副局长行动的缓慢大部分是由于生理原因造成的。而仅有的展现人物性格的场面(房梁倒塌的一幕)也遭到了当时评论界的诟病:“从人物性格特征的角度来看,这段描写确实把田副局长的‘疲性子’写得跃然纸上了;可是这种‘疲性子’与他因两腿得了关节炎所表现出来的平时走路困难的样子和精神疲倦,有本质的不同:前者——拖拖拉拉的‘疲性子’,显然是个体农民在分散的小农经济生活中养成的一种自由、散漫的习惯作风;后者——平时走路困难的样子和精神疲倦,是由于光荣的历史原因所造成的生理上的痛苦。”[11]从中不难看出,集体对于个体劳动强度和劳动时精神状态的要求是多么高了。
在周立波的《在一个星期天里》中,大桥公社的党委书记杜清泉的星期天是在忙碌的工作中度过的。文末结束了工作的杜清泉“走近灶屋,……发现锅里的饭菜……都凉了,但这有什么要紧呢?在他生活里,这是常事。”[12]在“星期天”这一意指休息的时间内,劳动的出现更加具有一种特殊的意义。在一种紧张的速度压迫中,自动地放弃休息不仅拥有道德榜样的寓意,更有一种情理上的必然性。将劳动(工作)这一非私人性质的行为列为生活的常态,反映了集体范围的扩张。在名义上给予个人的时间和空间,被以合理而正当的理由占据,无论是睡觉、吃饭这类生存层面的行为,还是一些个人精神上的爱好和休闲方式,都被视为奢侈品。在一种“劳动光荣”的号召之下,私人生活的完整或支离破碎就不再仅仅是个人的,如果私人生活的界线稍有逾越,集体便可以以“劳动”的名义来加以规训或惩罚。我们可以发现,双方之间的地位其实并不平等,集体拥有着相对较大的权力,它在道德上的优势使私人生活很容易在羞愧的心情中自行隐藏,退居幕布之后。理想与道德之间的界线似乎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秩序规定,即存在着一个先验的力量使理想以客观精神的面目出现。
劳动作为实现个体价值的方式得到书写,在个体和社会之间构成一座桥梁。社会通过个体的劳动而承认他,允许他融入其中;个体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确立存在的价值——“社会越进步,劳动人民就越能办出大事来,劳动人民的生活就越像生活,就越发看得起自己……”[13]但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化时代中劳动的目的性有着严格的规定,它需要一种无私的、沉默的发生环境,与此同时,它的价值发掘需要由集体来完成,并在一种公众性的场合被宣布。尽管宣布意味着对自我劳动的价值言说权的掌握,但由于“劳模”的典型性和大会的集体性,个体的言说是处于一种固定体系中的。
值得关注的是,“十七年”农村小说中有两部作品对“劳动=生活”的理念作了反思。虽然这种反思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的,但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仍显得非常难能可贵。康濯的《过生日》对于高级社的弊端有一定的揭露:一切以劳动为标准固然有利于平等的形成,也有利于杜绝懒惰现象,但根本原因在于劳动仍只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规定,是构筑集体的手段,它忽略了每个个体真实的、独特的属性,正如王银柱所说:“……他们光迷信个劳动,劳动,劳动光荣!反正谁也得拼命劳动,抢工分,抢光荣,……这是瞎胡闹,是白白地拼命!……我说这人呀,要光是个拼命、吃饭、睡觉,别余的什么也没有!那能行么?那还成个世道,还像个过日子么?”[14]他的抱怨反映了一种个体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劳动在作为陶冶集体主义情操和塑造集体主义道德重要工具的时候,其实已经逐步脱离了它原初的含义。从自我生存的必要手段到为他人、为国家的过渡,实质上是“劳动”和“劳动者”两方面的异化。胡正的《七月古庙会》中,魏志杰只顾生产、不顾生活的观念遭到了作者无情的讽刺。正如乡支书赵福增所说:“我觉得社会主义是叫人们生产得好,生活得痛快,绝不是叫人们死死地受苦”[15],这说明了作者一种可贵的观点:集体的形成和巩固不仅需要共同的生产目标,更要有共同的生活乐趣。


综上所述,“十七年”农村小说通常会将生产劳动对于私人生活的侵蚀处理成了一种劳动者在集体主义时代的理想,并使其指向未来这一时间维度。劳动在成为人们生存主要目的的同时,被逐渐提升到了一种时代审美特征的高度:“‘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话不对了;如今的世界是:‘万般皆下品,唯有劳动高。’”[16]它意味着农民身上所寄寓的国家理想。在这里,个体的理想被包裹进一种集体的无意识之中,双方似乎并无矛盾而言——前者的存在以后者为基础。个体机械地劳动完全是为了一个核心的点,无数的线都以这个点为旨归。
  
三、 集体中个体的透明状态——看与被看的统一
  
乡村、集体、目光在“十七年”农村小说中产生了一种颇为复杂的关系:集体与乡村本来是无法相融的,因为私人化的生活方式与集体那种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的组织方法本质上来源于相异的体系。农民那种自由的、与时代隔膜的生活在集体化的体制之下将以何种方式转化呢?我认为,转化的前提在于共性的发掘。在乡村的日常生活中,尽管个体是以家庭为单位生活,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对他者发生兴趣。“实际上,上个世纪中,在相对封闭、讲究氏族亲情的乡土中国,家长里短是农村文化生活重要的部分。在窃窃私语、飞短流长背后,有乡间不成文的道德规定,有相互交往无形的契约……”[17]在对他人的关注过程中,想象、猜测、观察等方式交织在一起,使个体单方面地理解着他人,又曲解着他人。当他用自己的思考方式无法解释所目睹的现象时,他就会采取一种更加隐秘的间接调查方式。但这种对于真相的极端获取方法必然会导向对目光的依赖——正是在这一点上,集体侵入了乡村,因为它可以提供一张目光所编织的罗网,也有能力组织一场合法的揭露秘密的盛宴——群众性的大会便是典型的例子。集体内部的秘密是无法存在的,每个个体的行动和思想都处于严密的目光监视之下,随时可以为他人所洞知,企图保守秘密的人的行为必将显得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在康濯的《水滴石穿》中,乡村中的人际关系显露出了它复杂的一面——既是秘密的制造者,又是秘密的挖掘者。在一种闭塞的、毫无陌生感可言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反而不存在非常坚固的信任感。话语的沟通有时会沦为刺探和传播,当针对某一个体的话语开始制造之时,此一个体往往处于公众的视域之中,在一定距离之外的观察使他尽管作为话题的中心却又无权参与其中。这种情况的产生既与一定的空间范围有关,却又与一种根深蒂固的人性有关——人类的好奇心,有时是善意的,有时却会不自觉地浸满了恶意。在小说的开始,申玉枝与周围人的关系似乎充满了和谐,无懈可击的融洽造成了她幸福的假象,尽管她的生活忙碌而充实,但这只是一种视觉的错误,没有谁真正了解她。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作者指出,申玉枝本身也拒绝向外界透露自己,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他人的误解。于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造成的悲剧就演化成了个体逐步敞开自我从而赢得幸福的喜剧。在文中,申玉枝命运的转捩点在于她的深夜遇袭,这次事件导致了一切秘密的揭开,也使她首次以一种充满苦难的柔弱的形象进入众人的视域中,更为重要的是,她身上包含的秘密已经无足轻重了,也不再是兴趣的中心。因为一起人身伤害案件的凶手是谁往往更能引起众人的猜测——“怎么?给一个坏人干伤啦?”“是特务?这如今还有特务”……“他娘的,那可是谁呀?”[18]196从对玉枝结婚对象的猜测到对凶手身份的猜测,其中隐含的大众心理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张山阳由一个“老党员、老干部” [18]185到暴露为“一个原原本本的妖孽”,[18]185其间大众的目光一直保持着推波助澜的姿势,但最终作者并没有对这些目光追究责任。因为矛盾已经转移了,当张山阳被谴责的目光包围时,他便成为了罪恶的集结点。

这样的矛盾解决方式在表现农村中正、反两方斗争题材的作品中并不鲜见。由个人来承担集体之责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集体的弱点,又能够在适当的时机维护集体的权威,使其拥有真实的、典型的意义,无论反方的代表是一个人还是一些人,他们的罪恶始终只属于自身。这就造成了集体范围的特有悖论:既无限扩张又有所选择。罪恶不具备传染性,这缘于集体对目光照射范围的自信。但它却从来也不曾追究过罪恶的根源。目光并不具备判断是非的能力,它是冷漠的,它的工具性质使它很容易盲目起来。如果集体一致采取听之任之态度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首先从写作者的叙事角度来看,“十七年”农村小说中有着一种以第一人称“我”为基点来展开叙述的较普遍的叙事方式。这里的“我”并没有如鲁迅《祝福》中的“我”一样具有与作品中人物对话的倾向。我们可以发现,“我”在小说中仅仅作为故事展开的契机而存在,它与作者的身份几乎完全重合。“我”的目光注入到篇章当中,不断地发现。这种发现包括行动和思想的双重揭示,也合于问题小说中“问题”的表现方式。作者的视角与作品中人物的视角持平,这指向的是作者所代表的党的立场与人物所代表的民众立场的一种无隔膜状态。另外,很多作家选择了在小说中引入“书信”这一情节构成元素。无可否认,书信是一种私密性的文体,非常接近真话和写作者的心理真实。于是,在一种信件公开的结果预设下,书信的写作者便往往兼具了倾诉者和融入者的双重身份。他们借此与集体沟通,并使自己成为集体中的一员。在赵树理的《互作鉴定》中,信由一种私人性的交流工具变成了被公开宣读的文稿。信中所隐含的个体不欲人知的心灵秘密在集体内的传播不再是不合理的。刘正无法融入集体的事实反映在他对待劳动的态度上,于是集体便可以凭借劳动改造的名义使他的信所承载的他与李书记之间的阅读关系扩大至他与集体之间的教育关系。通过这种方式,集体确立了刘正的自由主义错误,并在一种秘密分享的默契中达成了一致。浩然的《写信》中苏蕴贞写给妈妈的信反映了她经历过劳动改造之后内心那种自豪又真挚的情感。马烽的《韩梅梅》中,私人信件的公开并无不妥之处,反而成为了明晰自我和树立榜样的手段。李准的《姜恩老头》中姜恩老头拜托“我”替他写信给毛主席亦是一种私人行为公共化的表现。


其次从小说中秘密(阴谋)揭露的场所设置和方法演变来看。赵树理在《“锻炼锻炼”》中将对落后农民“吃不饱”和“小腿疼”的改造场合设在了社员大会上,这实质上是对被观看者和观看者的双重警示。在韩文洲的《长春岭》中,韩扁瓜和韩洛明的阴谋在一次群众大会上被公之于众后,他们完全失去了话语权,这是阴谋制造者们在此种情况下的惯常反应,因为根本没有人会再想听——目光获得满足后的兴奋心理暂时淹没了听觉。从群众大会的布置格局来看,台上与台下构成了一种看与被看的关系。但这又不是绝对的——台下的人可以随时跃至台上,台上的人也很注意在发言的时候调动台下听众的情绪。双方之间的边界可以随时拆除、调整,但其中有一类人是无从选择的,他们在台上充当了被批判的对象,这时他们就不仅仅代表自身,而是具有了一种警示、威慑的作用。在公开的、教育性的场合中,他们是教学的工具和标本,被任意指摘。异化的景象在于一个本应该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沟通的场合变成了教师、学生、教学工具所组成的授课场景。如果“沟通的结果就是可以促使个体在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共同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发挥各种不同的作用,从而能够面对伴随不同角色出现的各种不同的未来。”[19]那么显而易见地,群众大会并不是一种沟通,因为人们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固定的。教师讲授的是既定的知识,他的论断来自于一种更权威的力量,所以此时他不仅仅是自己,也是一种话语传达的媒介物。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在固定化的标准中进行,所以学生在台上陈述自己体会的行为是会受到嘉许的。这种表面上的活跃气氛使大会的真正特征被掩盖了——对异类的排斥和打击在同类之间表象一致的情绪中显得既轻松又快乐。他们忽视了眼前被唾弃的对象是有生命、有思想的,于是采取了一种非人道主义的方式来对待他。集体使他们在异化他人的同时也异化着自己。
随着集体权威的膨胀,它的目光表现形式也开始变得多样化起来——大字报以及大鸣大放便是其中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这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权力的给予,实际上却有着对于集体修整和塑形的深层意图。康濯《东方红》中的麒麟庄本来是风平浪静的,但是因为一种对于矛盾存在的笃信,作者指出:矛盾的存在是绝对的,相对的只是它的存在形式。大鸣大放正是要改变它既往的存在形式,由隐藏着的、暗涌式的形态到光天化日之下的、暴露出来的形态,既反映了集体单一化的管理方法,又揭示了它不欲被窥破的、充满阴郁气质的心理。先将一切矛盾揭示出来,令其在目光之下无所遁形是集体巩固自我的惯用手法,尤其是当它发觉直接的侦察与刺探已经无法消除自己日益增长的怀疑心态时,它更是要采用一种间接的、冠冕堂皇的方式来洞知一切。所以,集体虚与委蛇地制造一种轻松的、充满了平等空气的对话环境,实质上却保持着恒定的标准、规则。个体一旦说出了自己潜藏于心的秘密,结局也就可想而知了——“‘怎么那反动透顶的意见,也能瞎鸣乱放?’他(齐小宽)大声问道。……‘北京《人民日报》上,登着一个姓葛的家伙说的话,说什么要杀共产党!怎么这这这,这也能放?’……副支书……两只眼专一看着齐小宽,冲冲打打地说:‘……咱们国家里既是还有想杀共产党的人,你倒是让他说出来,叫人们认清他好啊?还是让他藏在心里,叫谁也看不出来好啊?’”[20]大鸣大放所导致的集体内部自觉的斗争意识的出现和斗争行为的展开是集体保证自身纯洁性和统一性的必要方法。尽管这一策略存在着诸多的弱点,但它有利于使一切的思想都转化为话语、文字这些实体性的事物,它可以使一切都被“看到”从而被改造、被教育、被消灭,用以保障集体的安全:一方面,这满足了目光的需要,使目光能够迅速地捕捉到思想的有形代表;另一方面,话语一旦被说出,就仿佛脱离了母体,变得与母体毫无关联,个体可以用一种比较客观的态度去对待它,这有利于展开个体内部的斗争。
再次,从正面人物、反面人物、中间人物与秘密之间不同的关系构成方式来看。阶级的存在颠覆了原先的等级,这不仅是革命的阶段性成果之一,也使“人”的评定方式日趋简单化。权力的重新分配与经济无关,它更多地是由政治决定的。话语权的获得依靠了一种阶级身份的赋予。落实到文本的表现中,我们可以发现明/暗二分法的人物刻画手段。反面人物的言说权因阶级属性被剥夺,但同时他们又企图在一个私人的空间中(如家庭)重新开口,这往往被视为非法的。内、外的不一致性使他们违背了集体的要求,因为集体之光只能照亮他们的一部分。另外处于暗处的局部则意指了罪恶。不愿将全部的自我透露出来意味着对集体的不信任,并不可避免地遭到猜测,而且这猜测往往会向着坏的方向发展。秘密与反面人物不可分割,他们通常都是阴谋的制造者。证据的出现将促成他们的失败。在这里,教育的手段宣布无效,因为人物知觉性的特征是预设的。他们与民众处于一种“全知-混沌”对立的态势之中,于是,“错误”这一与无知相联系的词汇就并不适合界定他们的行为。他们所犯的是精明的必然的罪恶,要消灭它就只能消灭它的宿主。罪恶的消逝只在于它的被揭露,而并非在于它的存在本身。它的不可根除性恰恰就在于此——与命运结合,承载着双重的必然性。


李满天的《水向东流》中,反面人物贵堂无疑具有矫饰自我的性格特征:“在任何人面前,贵堂都要察言观色,揣情度理,看风向,瞧气候,……只有回得家来,才放开肚子”。[21]231家庭具有一种隐藏的功能,它能够使个体恢复本来的面目。这一特性使其天然与人性的秘密存有联系,归根到底,它拥有的繁衍与保护特征虽然使人类以小群体的方式生活,但分割与隔离的作用却是更主要的。在“十七年”农村小说中,反面人物并不存在外貌与人性的悖论,但却存在着家庭内和家庭外的表现差异。在真实与虚伪之间,家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胜奎的被杀成为了集体目光探究秘密的开端。在这里,推理方法与乡村对人性的普遍看法取得了一致:“龇牙的不准吃人,吃人的不露凶相。”[21]385乡村中人性的丰富性开始脱离简单的阶级划分标准,从一种更深刻的层面阐释自己。在恶的表现方面与原因归结方面出现了分歧,前者在导向后者时常常显得非常突兀。乡村在清除了恶的代表人物后似乎也就完全地清除了恶,一举由复杂的人类社会缩影变为了世外桃源。
发现秘密既是正面人物的责任,也是表现他们能力的手段。韩文洲的《石头赶车记》中,邢石头与孟福山之间有着观看/被观看的关系,在孟福山私拉黑货时,邢石头采取了一种“偷窥+取证”的侦察方式,而非劝服。对于阴谋的揭露方式缺乏温情的因素,因为在目光深入的时候,探知的心态占据了主要位置,它渴望的是结果。结果作为一个事件而存在,恰如冷漠的宣布,在一种欣喜而又满足的心情前戛然而止。被揭露者在瞬间由阴暗处移至众多目光的交汇点,他们尴尬的表情往往就是结尾——因为再多的叙述已经没有必要,一切都在此被给出了。段荃法的《鞋》反映了婚姻中阶级因素的凸显。素娥被集体排除在外,在她与怀春一家沟通的过程中,双方的优劣地位实际上是很明显的——素娥在怀春、怀信、兰英的面前几乎是透明的,她的秘密在集体的注视面前几乎不存在任何隐藏的可能。而相反地,集体之目光却可以逃脱她的发现。素娥还愚蠢地留下了物证“鞋”,这将更加有利于自我的被揭露。在一种严密的被监视状态中,任何违规的行为都将在众多目光的注视下自行枯萎。
中间人物转变的契机在于说出秘密,如《汾水长流》(胡正)中的郭守成,《香飘四季》(陈残云)中的林吉和许细娇,《归家》(刘澍德)中的孙昌,《七月里高粱红》(刘绍棠)中的陈黑点,《风雷》中的羊秀英和黄大权。在《艳阳天》中,韩百安终于揭露了他所目睹的秘密,这证明了他开始敞开自己。实质上,个体对秘密的保守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基于一种保护自我的心理,无论这一秘密属于自我还是属于他人,它都是一种自愿的遮蔽——也正是基于这一点,个体放弃了与外界的沟通而开始有所保留。在单方面的观望态度中,个体沉默着却并没有放弃思考:一方面,这意味着安全感的持有;另一方面,这种安全感又随时有可能丧失。于是,个体就处于一个不稳定的状态中并预知了即将到来的变化。在个体和集体的关系中来考察秘密要从两点上进行思考:首先,这一秘密究竟是何种性质的;其次,它的所有权到底属于谁。我们能够发现,在“十七年”农村小说中,秘密几乎意味着罪恶,它是一种即将被付诸实施的阴谋。值得注意的是,阴谋通常都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事实边线的延伸并不是常常都能适时地控制自己的行动,阴谋的黑暗性质往往会赋予目光更多的想象空间,将政治用作解释阴谋深处藏匿物的最终影像,一方面赋予了想象既与时代心理紧密结合又与现实严重脱节的特征,另一方面又符合了目光一种畸形的挖掘心理。当然,作者通常都会向我们明白无误地表示这一点,并在情节的进展中巧妙地安排目击者。值得注意的是,目击者此时大多都处于思想新旧交替的阶段,他们既受到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新思想的感召,又无法完全摆脱旧思想的束缚。在被教育的同时,他们需要一种更有力的外界刺激——对罪恶的目睹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视觉的冲击,更是一种视角的同化。在这里,有三种结果可能产生:首先,因为对恶的共同愤慨,中间人物能够看清真相,融入集体。当然,这是最为简单而直接的。其次,因为对他人秘密的持有而导致了自身的不安全感,这时向集体吐露意味着寻求更强有力的保护。再次,自身的秘密与他人的秘密纠结在一起。这是一种较为复杂的状况,因为暴露他人的同时也意味着暴露自我。一般的解决办法是在二者中引入欺骗/被欺骗的关系从而毁掉这一秘密联盟。总之,尽管结果略有差异,但小说结局的清晰度是一定的。无论怎样,秘密的最终真相都将获得呈示的机会,这反映了作品中集体内部的明朗环境,同时也满足了读者的阅读心理。将上述关系用图表的形式表示出来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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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语
  
“区分公域和私域的标准是可见性和集体性,具有这两种性质的是公共领域。”[22]一方面,从生活层面来说,私人生活是以一定的闲适程度为基础的,而那时集体性质的生产劳动几乎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全部。劳动时间逐渐延长,侵入到吃饭、睡觉等休息时间中去,而娱乐这种私人休闲活动,却因为社会主义生产建设的紧张程度而失去了机会;同时,劳动的内涵逐渐从肉体领域扩大至精神领域,变为一种有明确意义指向的精神表征。另一方面,从心理层面来说,个体处于一种严密的被注视状态中,这将导致他的一切言行都呈现出公共化的态势,即使是闲聊这样的私人话题也充斥公共意识形态,没有什么私密性可言。在被看的同时,个体也开始注视他者,这使集体拥有了一种目光交错的空间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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