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论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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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我国环境信息的公开主要体现为政府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方面。这种政府主导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模式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也存在明显不足,需要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予以完善。未来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应以公众参与为本位,除了健全和落实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之外,还要注意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以及环境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