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大学生对法治整体认知程度研究——以安徽师范大学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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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
中国进入社会改革转型期的攻坚阶段,社会矛盾不断浮出水面,因而整个中国社会对法治的需求日益增强法治关乎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公民将法律内化至自身意识及实践中去,才能够构建良好的法治社会。
大学生群体是我国社会的准精英群体。该群体对法治的整体认知有助于我们了解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建建议。
二、调查基本概况
本次调查研究旨在探究大学生对法治的整体认知程度,并通过数据分析揭示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调查选取的对象为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分别对1、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2、被调查者对法治的整体认知;3、被调查者对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对策与建议等五个方面进行问卷调查及数据分析,最终通过归纳-演绎的逻辑方法进行逻辑展开与问题剖析,得出结论。
(一)样本设计
考虑到年级、专业属性、性别分布等不同因素,为保证样本来源精确性,调查采取了分层抽样。在安徽师范大学十五个学院均发放了问卷,并在学院层次的基础上,对不同年级、不同性别的总体进行了样本抽取,最终得出本次调查所需的150名样本。
(二)变量测量
本研究中将青年大学对法治整体认知具体操作化为对法律绝对权威的认识、对宪法地位的了解程度、对法治国家原则的判断、对公民合法权利的认知等四个方面。
(三)资料收集与分析
在科学分层抽样的基础上,按照“当场发放,当场完成,当场检查,当场回收”的原则,资料收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在被调查者进行问卷填答的过程中,调查人员给予一定的答疑解惑,以保证问卷质量与有效性。
三、大学生对法治整体认知程度分析
法治意识是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有着重要左右。对法治的整体认知程度体现了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基础面貌。
(一)对法律绝对权威的认识
现代法治国家中一切社会的行动应以法律为标准,任何行政命令都不能代替法律的绝对权威。同时,任何政府机构的规章、命令都必须以宪法及相关法律为基础出发点。通过表1可以得知,占92.0%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为社会基本规则,不可违背与代替”,而有4.0%的同学认为国家主席的行政命令可以代替法律,一方面说明了大部分大学生对与法律的权威性有较高的认同,另一方面又反应了依然存在一部分大学生固守“命令可以代替法律”的思想观念。
表1:对国家主席的行政命令是否能够代替法律的认知


(二)对宪法地位的了解程度
宪法为我国根本大法,一切法律的制定、修改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通过表2可知,对于这一基本常识,有94.7%的大学生有正确的认知,而同时有1.3%的同学选择了刑法,4.0%的同学选择了民法,选择刑法与民法是法律常识极度匮乏的表现。
表2:对国家的根本大法的认知

(三)对法治国家原则的判断
启蒙思想家为现代法治国家确立了五个基本原则,即“通过法律保障人权,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良好的法律治理”、“通过宪法确立分权与权利制约的国家权力关系”、“赋予公民基本的公民权利”、“确立普遍的司法原则,加强司法独立”。通过将此五项标准设立为题目,可以得出大学生对法治国家基本运转逻辑的认知。
通过表3可以得知,86.7%的同学认同通过法律保障人权,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原则,74.7%的同学认同良好的法律治理原则,74.0%的同学认同通过宪法确立分权与权利制约的国家权力关系原则,83.3%的同学认同赋予公民基本的公民权利原则,63.3%的同学认同确立普遍的司法原则,加强司法独立原则。这表明被调查者对于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准及原则认知程度较高。
表3:对以下五项内容是否应该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基本原则的判断


(四)对公民合法权利的认知
现代法治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一系列权利,一国能否称之为法治国家,可从公民基本权利的行驶现况来评判。通过宪法及各项专门性法律的保护,公民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这些权利。同时,公民顺利的实现自身权利的显化由必须依据其它社会制度环境的保障。
通过表4可以得知,有70.7%的同学认为完善的法律体系、14.0%的同学认为公正的司法系统、8.0%的同学认为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是保障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第一要素,即最重要因素。显然,有法可依尔后才可有法必依,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至关重要。
表4:对保障公民享有的各项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的第一要素的认知


表5反映出52.0%的同学认为公正的司法系统、16.8%的同学认为公民自身的维权意识、11.4%的同学认为良好的道德风气是保障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第二要素。
表5:对保障公民享有的各项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的第二要素的认知

表6反映出36.0%的同学认为公民自身的维权意识、20.7%的同学认为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17.3%的同学认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维护是保障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第三要素。
表6 对保障公民享有的各项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的第三要素的认知


通过表4、表5、表6可以得知,完善的法律体系、公正的


司法系统以及公民自身的维权意识是保障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最重要的三个因素。即从立法、司法及公民自身三个方面去保障公民的权利。这反映了被调查的大学生群体对法治有较高的认知及积极的支持态度,并有趋势及能力内化至自身的实践中去。
四、讨论
(一)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的小结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有明显的增强。对法治的整体性认知方面,大学生已经树立起了法律不可替代、法治国家应具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公正的司法等标准以及司法与行政独立等认知。
但同时,通过数据分析得知,对于《宪法》持一般性了解的占60.7%,持比较陌生的占15.3%;对于《刑法》持一般性了解的占50.3%,持比较陌生的占26.0%;对于《民法》持一般性了解的占45.0%,持比较陌生的占33.6%,均远超过持比较了解与非常了解的比率。而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社会组织法》等专业性法律的了解程度则更低,持比较陌生的分别占42.7%、50.7%、44.7%、53.3%。这表明,大学生群体的法律知识水平仍然较低。对于《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十九部我国通行法律的了解程度并不高,非法学专业的同学的法律知识仅仅是浮光掠影,局限于粗略的了解,法律知识水平从整体上并不容乐观。
(二)树立大学生良好整体法治观的途径
树立大学生正确、健康、积极的法治观念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对于大学生自身的成长成才意义重大。
1、以高校教育普及法治知识
首先在于高校教育,全面普及大学法制教育势在必行。第一,增强大学生法律知识,积极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第二,培养良好的法律实践环节,开展相关活动,让大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其中。第三,高校需要成立相关机构,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难题。
2、以社会环境培育法治意识
其次在于社会环境。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需要有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立法部门需要完善我国法律体系,构建合理的法律网络;司法部门需要做到不偏不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政府部门需要事事依法办事,违法必究,加强自身监督;大众媒体方面,主流媒体需要加大法治的宣传力度,让法治概念与法治意识深入公民的意识之中。
3、以自身实践提升法治实践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在于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实践。第一,要不断深入的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完善自身法律知识体系。第二,要充分关注法治时事,增强自身对法律知识的运用。第三,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切实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勿在自身利益受损失采取忍气吞声的方式。
综上所述,大学生群体对法治的认知得到明显的提升,整体水平显示出不断增强的趋势,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尚存在不足之处,需要通过高校教育的完善、社会环境的构建以及大学生自身的学习来弥补不足,解决问题,使大学生群体的法治意识能够最终适应后工业时代的发展、有利于中国社会走上良性运行轨道、有益于大学生自身日常行为的规范,并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者单位:1.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学教研室,2.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