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引发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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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6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结合辽宁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辽政办发[2002]87号《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对于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资格审查意见的通知》。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