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督办〔2015〕2号(2015年2月2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为规范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工作,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教育督导报告发布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教育:视界
2015年4X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