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8年度直接利用外资工作评价及奖励办法》和《天津市2008年度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评价及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