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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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字[2018]10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8号).规定,经各市政府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和省有关部门审核,确定了第一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