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现实选择,应该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依靠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以国家援助为主,以社会执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法律援助为辅的混合制模式.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