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5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多家新闻媒体的镜头对准了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他在法警的押解下,站在那里不时地向旁听席上左顾右盼,试图表现自己与众不同。但是,当听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时,他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恐惧与绝望了……
大特区党风
2002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