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商标注册中低俗用语的认定比较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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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为了满足部分消费者标新立异的心态,在商标注册中使用低俗用语或近似低俗的用语。此类用语不仅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而且有损于国家的商标权形象。中国法和英国法均规定了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或公共政策的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两国在司法实践中也对商标注册中的低俗用语做出过认定。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两国的典型案例和法律制度,寻求商标注册中低俗用语认定的有益经验。在商标注册审核中,应当合理界定公共秩序的范畴,从用语本身的构成和性质、用语的使用范围和受众、用语对国家和社会产生的影响三个层次认定是否构成低俗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