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的民间借贷,一方面为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另一方面因为法律规制的缺位、监管体系的缺乏和风险控制意识薄弱等原因,民间借贷犯罪性异化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为了预防民间借贷犯罪性异化,促进民间借贷有序、良性开展,应当在政府主导下,律师全方位地介入民间借贷。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