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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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体现国家与社会对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鼓励适龄公民积极履行兵役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