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出版活动,适用本条例。
新法规月刊
199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