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的某些条款,本文认为,其中有一些欠妥之处.这些条款一方面与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抵触,另一方面违反了法治的基本原则,将会导致司法行政化和影响司法独立的实现.作为影响全国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的重要文件,如不予以指出,必然会妨碍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