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赛致伤,无过错学生为何需担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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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陈宏与徐真诚系某中学二年级一班、三班学生。2016年3月7日下午,两班同时上体育课。一班体育教师当天下午因事向学校请假未上班,学校未安排其他老师代课。三班体育老师常学强在未经学校相关领导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即组织两个班级部分学生进行篮球比赛。陈宏与徐真诚在比赛过程中发生冲撞,致陈宏受伤。学校立即通知陈宏家长,并与其家长将陈宏送至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