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中央驻津企业和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