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用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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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为准。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1990年不能写成90年。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规则(1)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拆开转行;(2)计量和计数单位前的数字必须用阿拉伯数字;(3)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含4位),应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空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