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么尔防卫过当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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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妥么尔,男,28岁,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农民。抗诉机关: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妥么尔因防卫过当故意杀人一案,被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上诉人妥么尔以“为了保护自己和同伴的安全被迫用刀自卫,没有杀人的故意,应当从轻判处”为由,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也以“妥么尔杀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原判量刑畸重”为由,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