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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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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申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第42号令现将《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予以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荣融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