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9日,湖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88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以后,我省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出现了许多新惰况和新问题,迫切需要对《条例》进行修改。
楚天主人
1997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