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低效参与保障房建设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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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住房保障立法薄弱,中央政府财政支付转移比重过低,GDP的考核机制使地方政府对保障房建设缺乏主动性,政府在我国保障房建设"房荒"阶段并未进行强势投入。政府应完善住房保障相关立法,加大中央政府投入力度,改革"财""事"两权不对等的分税制,加强监督监管,建立保障房指标化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