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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钧新型复合材料(太仓)有限公司与仕丰科技有限公司、永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富钧新型复合材料(太仓)有限公司与仕丰科技有限公司、永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1-11
作者:
政治法律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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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富钧新型复合材料(太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崇胜,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包忠华,江苏金太律9币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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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富钧新型复合材料(太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崇胜,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包忠华,江苏金太律9币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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