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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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利用房地产档案不再收费将提供免费服务近日,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福建省废止《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的通知》,原规定的个人房产住宅每份80元、非住宅每份200元,单位房产住宅每份300元、非住宅每份400元,出具无房证明每份20元等收费标准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