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进口乳品将拉入“黑名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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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指出,新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在5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检验检疫机构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乳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乳品进口商、报检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