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基本方针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1-11
/ 1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必须立足伊犁实际,创新理念和社会管理方式,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