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导航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新闻中心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河北检察》
>
2000年3期
>
用公司名义存公款能否定罪
用公司名义存公款能否定罪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3-13
作者:
郭建平;卢艳军
政治法律
>法学
分享
打印
同系列资源
资料简介
/
1
同系列内容
《河北检察》2000年3期 - 用公司名义存公款能否定罪
2000-03-13
6967
《河北检察》2000年3期 - 翟某的行为应定玩忽职守罪
2000-03-13
6635
《河北检察》2000年3期 - 浅谈< >中的要约和承诺
2000-03-13
6825
《河北检察》2000年3期 - 刑法溯及力的实践与适用
2000-03-13
2661
《河北检察》2000年3期 - 对我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状况的调查分析
2000-03-13
4042
查看全部
来源期刊
河北检察
2000年3期
相关推荐
缺少公章,法定代表人也能以公司名义起诉
“性贿赂”,应否定罪
“公款私存”的弊端
IT公司名字由来
私存公款取息是挪用公款行为
同分类资源
更多
[法学]
百罪通论(上下卷)
[法学]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中要明确委托的权限
[法学]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隆重召开
[法学]
最高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法学]
把握与时俱进 激活自主创新
相关关键词
石家庄市
公司名义
公款私用
挪用公款罪
案例
用公司名义存公款能否定罪
/
1
重新阅读
+在线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