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3-13
/ 1
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是我国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先决问题之一。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原告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影响了民事诉讼制度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作用。2011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首次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并对诉讼主体的规定有所突破,但此规定过于模糊,且将公民个人这一重要主体摒除在公益诉讼主体之外,不利于公益诉讼的运行。因此,采用诉的利益作为当事人适格的基础,厘清当事人适格的范围,确立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组成的多元化的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将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