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胎儿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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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2017年3月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首次对胎儿利益的保护进行了法律规制,填补了立法在胎儿民事权利方面的缺陷。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是传统民法理论的观点。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理论没有明确胎儿的民事主体地位显然不能给与胎儿充分的保护,不能适应现如今社会的发展。本文拟以民法总则的相关条款为出发点,借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相关做法,探讨如何加强我国胎儿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
作者 崔艳
出处 《知识-力量》 2019年3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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