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县长考核奖惩制度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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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国民政府时期,为了解决省、县二级地方体制所导致的政令不通、权力不集中,国民政府逐步建立起针对县长的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县长的监督管理。奖惩考核制度以时间为界限分为年考、三年考成和平时考核。三种考核奖惩在国民政府时期的地方基层政治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当时政治腐败的社会大环境下,县长作为一个下层官阶,很大程度上也是身不由己频繁更动。这就使得民国时期的县长奖惩制度最终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随南京国民政府的灭亡而消逝。
作者 刘洋
出处 《知识-力量》 2019年4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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