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我国教育法律制定与修订的法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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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五修四立"教育立法规划,在未来五到十年时间,现行七部教育法律中的五部需要修订,并重新制定四部教育法律。这直接涉及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适应性这样一个法律科学悖论难题。创制的教育法应具有稳定性,又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改革而变动。教育法是被动、消极地一味迎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07年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