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运对外技术服务公司与张羽玲外派船员人身伤害赔款归属纠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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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海运对外技术服务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羽玲上海海运局货轮公司船员,现退休。上诉人上海海运对外技术服务公司(下称“海服公司”)因外派船员人身伤害赔款归属纠纷,不服上海海事法院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1991年2月21日审理终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1991年1期
出版日期 199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