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营企业涉黑犯罪异军突起是企业性质和相关制度洼地共同作用的结果。总的来说,影响民营企业涉黑犯罪的制度洼地主要是指有组织犯罪治理政策、二元公司制度以及民营企业治理机制的不足。结合洼地效应的研究,企业的本性是企业制度的出发点.难以成为相关制度治理的对象。但是,企业治理结构和道德的缺陷、有组织犯罪治理政策的不足以及区分国有、民营的二元公司制度应当通过相关制度的衡平、治理来完善。考虑到民营企业涉黑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关制度的完善也需要充分考虑到民营企业以黑护商,以犯罪组织的反应替代国家反应不足的行为的规制。在此基础上,民营企业涉黑犯罪治理的研究也将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科学推行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简介:中国国际责任的建构过程是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内生因素主要是指中国自身承担国际责任的意愿和义务;外生因素则是来自国际社会的期望和诉求.借鉴弗里德曼心理学比较的动态坐标系统我们可以发现,当国际社会还没有对中国明确提出负国际责任的要求时,中国就要“纵比”,即与自己国家相比,中国要根据自身实力的发展逐步在国际上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而当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所建构的中国国际责任超出我们所能承受的实力范围时,中国就会“横比”,即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已经承担了相当一部分的国际责任,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本文将中国国际责任的建构过程分为三个时期来具体阐述内外因素是如何互动的,即内在主导期、内外均衡期和内外协调期.事实表明,只有外生期待和中国自身能力相匹配时,中国国际责任才能形成一种良性的动态互动过程.中国国际责任的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相互配合、互相促进、内外互动、协调发展才是一种积极和谐的互动状态.
简介:社会反腐是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主体对反腐败工作的参与,能够弥补国家反腐自身的局限与不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非常重视社会力量对反腐败的参与,要求缔约国采取具体措施保障反腐败的社会参与。尽管中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反腐制度,但仍有改进之处。网络时代的到来促使中国社会反腐进入新的阶段,中国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反腐败工作。
简介:要讨论“微刺激”,首先要先聊另一个热门词汇--“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今年8月首次提到了经济步入新常态的说法,随后《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经济发展迈入新阶段--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经济新常态的内涵有几个。一是我国经济增长由原来的高速增长期步入中高速增长,尽管每年的GDP增长率不可能再重复以往的两位数增长,但是依然保持在7%至8%的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开始调整。说到经济结构,其内涵非常丰富,我国的经济结构不平衡包括了产业发展不平衡、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等诸多方面。当然最为突出的课题是经济要从传统的制造业向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转型。传统制造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继续高能耗、高投入、低效率的生产方式,将无法使我国经济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三是宏观经济政策转入稳定期。2009年以后,我国为了避免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推出了一系列大规模的宏观经济刺激政策。尽管这些政策避免了我国经济陷入衰退,但是大规模宏观刺激政策必然会伤害微观市场主体。为了充分消化前期大规模刺激政策,国家已经不可能再推出类似的大规模的宏观刺激政策。也就是从这最后一点中,我们引出了今天的话题--“微刺激”。
简介:随着信息化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当代社会已经跨入了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使网络舆情爆炸性发展,每天都有数以亿计的新闻出现在网络上.网络舆情一方面有利于公众意见的顺畅表达,有利于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网络舆情反映着人心向背,影响着社会风气与社会局势发展.因此,公安机关应顺应当前自媒体时代潮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引导,以改善公安机关的社会形象、加强公安机关社会影响力.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顺应时势,在国内率先开通了官方微博“@平安肇庆”,并积极运用微博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网络舆情引导的一个范例.
简介:新世纪以来,为进一步实施司法改革,俄联邦政府相继颁布了2002—2006年、2007-2012年和2013-2020年“俄罗斯司法系统发展”三个联邦规划。在这些规划的指导下,俄罗斯投入了大量资金、颁布或修改了诸多法律、对法院系统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追求司法独立、提高司法质量、树立司法公信,为建立法治国家而切实努力着。但同时,俄罗斯依旧存在着诸如司法独立脆弱、司法腐败盛行、法治文化薄弱等问题。可见,法院改革不仅需要制度层面的组织架构、物质层面的经费投入,还需要理念层面的内在支撑、行为层面的贯彻落实。法院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息息相关。
简介:武装冲突刚刚结束后的国家容易出现安全缺口,普通民众依然面临着诸多安全威胁,主要有前战斗人员和缺乏管控的武器、不断上升的犯罪率、与选举相关的暴力及针对妇女儿童的犯罪等。此时,国家尚缺乏有效的国内治安治理机制和能力,警察机构亟须改革乃至重建。当今联合国维和行动越来越注重协助冲突后国家警察部门的改革与能力建设。改革应力求标本兼治,既缓解冲突后民众安全需求的燃眉之急,又注重警察部门中、长期的机构建设和发展。改革应以民众的安全为首要目标,重点是警察民主警务观念及技能的培养、组织架构及管理机制的建立,尤其是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与有效执行。此外,还应注意本土化问题。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挑战,如当地警力资源的匮乏、警察的公共形象差、民众的弱势地位、国际援助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等。该文亦对增强冲突后国家警察队伍能力建设及民众保护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