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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近年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本文主要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首先简单分析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其次分析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重点提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策略,希望可以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质量,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 标签: 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
  • 简介: 摘要: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人们对安全的认识也在不断加强,他们迫切想要在一个和平的社会里生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需求也在与日俱增。在和谐社会中,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如何进一步深化消防战训工作,切实提升消防人员的实战能力,是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 标签: 消防战训工作 改革 发展
  • 简介:摘要:绿色建筑中给排水消防节能减排设计可以缓解我国水资源紧张现象,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设计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地理位置科学设计给排水系统,通过改善热水系统、使用节水器具、控制超压出流、回收利用雨水、应用新型材料、开发新型能源、设计节能消防系统等措施实现节能减排。

  • 标签: 绿色建筑 给排水系统 节能环保
  • 简介:摘要:从建筑业的发展过程来看,公众的关注更多的是建筑行业工程中消防工程安装,这也是最关系民生的事情。随着建筑行业范围的逐渐扩大,数量日益增多,消防工程施工技术在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但从目前消防工程的安装情况来看,与一些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不足,在实际建设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有关人员应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在消防工程安装施工技术中对弱防火的安装方法进行不断的研究和创新,提高安装的整体质量。本文详细探讨了消防工程安装施工技术中,目前比较薄弱的消防系统的安装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本文将结合实际,浅谈消防工程安装施工管理及创新。

  • 标签: 消防工程 施工管理 创新
  • 简介: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好,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各类综合楼不断涌现,综合楼可有效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更便利了人们的生活,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综合楼由于其自身特点,其楼层相对较高,人口密度较大,且内部建筑结构较为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将给灭火救援带来极大的困难,危险性较高。

  • 标签: 综合楼 消防灭火 救援技术
  • 简介:摘要:近年来,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下,各种新型工艺、新型材料的应用,使得我国火灾事故发生概率不断增加,这对消防灭火救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优良的消防灭火救援装备能直接影响消防救援效率和救援质量,虽然在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下,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装备也在不断优化升级,但我国国土广袤,无法满足所有地区都配备齐全的顶级救援设备,而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消防救援队伍装备配置,提高救援能力,是当前我国消防灭火救援事业发展过程中需要思考的问题。

  • 标签: 消防灭火 救援装备 优化配置
  • 简介:摘要:在城市化进程加大的背景条件下,极大地提高了建筑数量和建筑规模。在现代化城市建设过程中,给排水设计不仅需要提高工程质量,还需要实现节能环保,这也是现代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基本要求。但是,当前城市建设过程中给排水系统设计问题比较突出,给排水设计不当导致人们日常用水受到影响,也造成水资源浪费,不符合节能环保建设理念。因此,为了满足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水资源消耗,需要在建筑工程设计中贯彻落实绿色节能理念,优化给排水消防设计中节能减排设计。本文就绿色建筑中给排水消防设计展开探讨。

  • 标签: 绿色建筑 给排水系统 节能环保
  • 简介:摘要:本文主要研究工业建筑消防设计存在的问题,并相应提出加强工业建筑消防设计的措施,希望为提高工业建筑消防设计质量提供重要参考与借鉴。

  • 标签: 工业建筑 消防设计 存在的问题
  • 简介:摘要:现阶段,在我国城市化进程越发加快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员涌入到城市当中,这也导致城市土地资源不足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在此种情况下,建筑也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同时各大城市也在不断的加快建筑的建设。在建筑的使用过程中,给排水消防系统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该系统对提高建筑安全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此,相关建设单位在建筑的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给排水消防系统的重视,通过科学的手段来进一步提高给排水消防设计的可靠性,进而确保建筑设施能够有效地应对火灾,进而降低火灾对经济和生命的影响。

  • 标签: 建筑给排水 消防给水 设计
  •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企业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得到重视,安全问题成为了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前提。本文探讨了加强油田企业消防安全的措施。

  • 标签: 消防工作 灭火措施
  • 简介:摘要: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对我国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带来深远的冲击和影响,疫情期间我国的卫生医疗迎来了诸多挑战,如服务理念、管理能力、网络医疗、医疗流程等方面。传染性疾病的接收及治疗对医院提出更高的要求,其中医疗建筑的给排水及消防的设计更是后疫情时代的设计关键。本文从医疗建筑的给排水及消防的设计要点进行分析讨论,为新一轮医疗建筑的设计建造和运营发展提供思路和参考。

  • 标签: 医院 给排水 消防 设计要点
  • 简介:摘要: 装运机构是掘进机的主要工作机构,其作用是将切割机构破落下来的煤岩进行收集、耙装、运输至后部的转载设备。磨损是机械零部件的一种主要失效形式,通过调研发现煤矿掘进机装运机构的磨损尤为严重,本文分析了耐磨材料在掘进机械装运机构中的应用。

  • 标签: 耐磨材料 掘进机械装运机构 应用
  • 简介: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计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接着分析了解决计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 标签: 计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 存在的问题 对策
  • 简介:摘要:政府投资项目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和手段。尽管政府作为公共项目的提供主体存在着“公认”的效率低下问题,但政府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手段始终是无法替代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对这类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完美的平衡公共物品提供中公平性和效率性的矛盾,它既是一个长久性的课题,也是一个世界性课题。

  • 标签: 政府投资 工程咨询机构 项目管理
  • 简介:  【摘要】各地的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申请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不一:有的不审查婚姻状况、有的则审查、有的则采用“宽进严出”或“严进宽出”的方法。随着《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的出台,各地也在逐步完善自己的操作, 相继出台政策,不再审查婚姻状况。那么,登记机构到底需要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关系吗?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1 、登记机构没有审查婚姻状况的职权    《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3.4.1 条规定的询问事项中,也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人”的情形。进一步说明了登记机构尽到询问职责即可。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强调了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查验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且按照申请登记材料的内容将当事人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没有明确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规定。也就是说,登记机构受理业务时,只要“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并询问申请人申请的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如果申请人表示存在共有人,则要与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如果申请人明确表示无共有人,登记机构将“依申请”受理登记。这样做,登记机构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    因此,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强行审核申请人的婚姻状况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与依法行政和依法登记的要求相违背。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婚姻关系和财产归属的实质性审查,显然超越了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职权范围,违反了《物权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登记机构不得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的规定。     2 、登记机构没有能力审查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的审查,当属民政部门的职权,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往往民政部门也无从核实当事人的真实婚姻状况。其一,我国八九十年代及以前,婚姻登记基本在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办理,婚姻登记档案也基本上为纸质档案,管理、保存上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以至于现在有许多年代久远的档案遗失、无法查询。从九十年代末期至今,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口流动量大、户籍迁移频繁,许多人迁出原户籍地到其他城市定居,造成了婚姻登记档案的不完备。其二,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或丧偶等造成婚姻状况变动的信息也无法及时反馈到民政部门。其三,婚姻登记系统未能实现全面联网,而婚姻登记实行属地管辖,导致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具有地域与时间的局部性。    婚姻状况的审查,令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工作变得异常繁锁。例如:李某结婚、离婚数次,但未分割财产,如果审查婚姻状况关系的话,登记机构需要李某提供其数次结婚、离婚登记的手续,还要审查其离婚时是协议离婚,还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登记机构要从头至尾把李某的婚姻状况罗列出来,然后再判断其房屋权利归属。如涉及到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约定,可能还需要其离异多年的配偶(还可能不止一个)签字,在现实中不具备操作性。    可以看出,民政部门尚且不能真实掌握准确的婚姻状况信息,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来说,更难以审查。     3 、相关法律规定调整后,不审查婚姻状况不会给登记机构和房屋权利人造成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 11 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处分登记甚至不需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只要第三人为善意购买,人民法院也不支持配偶追回房屋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解决了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时的审理顺序问题,首次以书面形式确立了“先民事,后行政”的原则,也就是说,该规定间接排除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民事法律关系实体审查的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除非有相关约定,否则产权并不会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而仅属一方。如果发生纠纷,权利受损方完全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既使引发诉讼,也应先解决民事纠纷,登记机构完全可以凭生效的民事判决(调解)书办理相应的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实质性的影响其实并不会很大。上海、南京、无锡等地已经实施该举措多年,不审查婚姻状况并不会带来 “不良反应”。     4 、不审查婚姻状况的好处     4.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放管服”改革以来,各地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按照“能放尽放,能简即简”原则,精简流程材料,申请材料由原先多份逐渐减少为一份,减少办事群众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做到真正地让群众少跑路。    按照旧的做法,不动产登记时实质审查婚姻关系既带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又给登记机构审查方面带来麻烦,市民既不理解,也容易产生矛盾。不审查的话,有利于简化不动产登记资料,减少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压力,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利于减少档案存放的压力。     4.2 有利于保护申请人个人隐私     1994 年 2 月 1 日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申请结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是不需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的,由申请人独自办理,作为个人隐私,特别是在当事人不愿意婚姻情况披露的情况下,我们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实质审查当事人的婚姻情况,是对市民隐私的一种保护。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勿需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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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贯彻去年十月在杭州市召开的浙江省测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省、市(地)、县测绘管理网络,继杭州市富阳县建立测绘管理机构后,绍兴县:瑞安市经绍兴县城建局和瑞安市编委批准,建立了、测绘管理办公室(所),正式挂牌对外办公,这将对我省抓好县级测绘管理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 标签: 测绘管理机构 绍兴县 瑞安市 测绘管理工作 测绘工作 管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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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本文针对招标实施过程中相关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从招标的具体环节入手对代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和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人员起到一些参考和借鉴。

  • 标签: 招标实施 代理机构 注意问题
  • 简介: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变得更加严格。传统的管理模式远远不能满足我们时代的需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正在逐步转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这是时代发展所必需的。重点应放在如何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上,管理人员应解决信息管理过程中的问题,重视信息管理的实施;本文讨论了检验检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工作,阐述了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并分析了讨论的结果。

  • 标签: 检验检测 管理工作 信息化的管理 分析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