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9号)规定,省局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安徽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是为了适应增值税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征管工作的需要而修订的,它的实施将便于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的使用管理,对于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信息,规范资料档案,加强税收征管有着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贯彻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其顺利施行。二、各地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做好培训工作。各级国税部门对新申报办法要认真
简介: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通知》所称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指承担定税粮、保护价粮和各级政府储备粮收购、储存、调拨或销售(包括轮换、集并、移库),并具备相当规模的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检验保管专业人员,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并接受其信贷管理的粮站、粮库、粮食中转站等。二、对《通知》第一条所称属于免征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