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近几年的审计结果看,对金融机构账外资产的审计,必须综合分析,全面考虑,而只从账面审查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因此,对账外资产的审计,需采用查账、观察、询问、外调等多种审计方法。一、对截留收入形成的账外资产的审计方法通过核实收入、利润是否纳入财务核算,审查有无以截留收入、隐瞒利润等方式进行购建账外资产的方法。(一)通过勾对收息与付息情况,发现账外资产。采用这种方法,就是要调阅银行的利息收入科目明细账,对每一户贷款企业的利息进行逐笔登记,再与贷款企业存款账户的付息情况勾对,来发现账外资产线索。如审计某行办事处时,发现该办事处贷给该行自办经济实体某公司一笔2000万元贷款。
简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方法主要有两种——完工确认法和完工百分比法。目前,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所有房地产企业应当使用完工确认法。然而,此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致使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表无法真实公允地体现其实际经营状况,造成资产负债率高、业绩波动大等现象。于是,有人质疑为何不能效仿美国现行或中国香港曾经使用的完工百分比法,从而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文章针对该质疑,从会计原理和实践环境两个角度,探讨了完工百分比法在中国内地的可行性,并得到不适用的结论。同时,进一步分析了现行规定使用的完工确认法存在的缺陷,且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披露提出了个人建议,以期帮助减少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方面的争议和质疑,为其财务报表披露的不断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简介:在审计检查中,审计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要做好对账工作。所谓的对账工作,就是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上的数字与账簿上的相应数字,以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应数字核对,看是否相符。通过这一程序,查清被审计单位披露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有经验的审计人员都是以此作为查账的第一步。问题是,一些审计人员往往只凭经验,仅对被审计单位期末(年末、季末或月末)的数字核对,对期中的数字不对账。这样往往遗漏重大问题,也给一些了解审计人员习惯做法的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如某企业一财务人员,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单位资金数以亿计。他所做的账,期中是不平的,因为他将有关凭证销毁了,涉及的相关科目不能人账;但期末是平的,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有关凭证,并登记人账。他犯罪的手段并不高明,但审计人员审查了三次都没有发现。原因是审计人员只核对期末数字,没有核对期中数字,没有发现期中账目不平问题,没有查出其中存在的重大犯罪事实。这一案例也说明,审计监督必须改变方式,要从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青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