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山西河津市一位农家妇女柴玉梅为摆脱贫困,从当地盛行的典当行以月息3分5的代价“贷款”1万余元,于1997年9月29日同样从典当行张建明处买了一辆汽车由儿子跑运输。正当母子二人满怀致富的梦想辛勤劳作时,1998年4月28日晚,正在营运中的车被稷山法院车号为晋MA147的警车上下来的法警和一些不明真相者扣住了。从此,农妇柴玉梅为追要此车受尽难言之苦,并受到稷山法院法警的“软禁”。“打骂”,最终车也未能追回。后经稷山、运城两级法院进行裁定,法院于1998年10月终审判决的由别人给她的近2万元行将一年了,直到今年7月14日才从稷山法院一位副院长手中拿到3000元。柴玉梅火爆的致富梦,遭遇人为的冰霜雨雪
简介:著名经济学家吴敬连教授最近针对企业改革出现的某些突出问题,指出:在企业中设立固定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权力,不是现代公司制度惯伊j,而是国有企业在放权让利式的改革中形成的特殊做法。长期以来,我们的企业改革主要在放权让利上下功夫,而没有把明晰产权和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工作的重.点,以为只要给了企业的领导人(厂长、经理)足够的“自主权”包括财产权利,就能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在我国改革的历史上,最能体现这种“放权让利”思路的企业制度是企业承包制。根据1988丰顺市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经营者(厂长、经理)为代表的“企业”与掌握着对企